律政司司长谈Uber召唤车服务(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八月二十二日)从北京返抵香港时在香港国际机场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想请问Uber的调查进展如何,会不会落案起诉?

律政司司长:正如我离开香港时说,我们要收到警方的证据和资料后,才能作研究。现阶段未到可以决定是否检控的阶段,所以暂时不能回答你的问题,不好意思。

记者:Uber可如何符合法律框架?

律政司司长:这个会比较详细,不方便在这里说。简单来说,如要合法接载乘客,可以申领牌照,所以在那个框架的情况下,Uber是可以有合法途径经营。例如的士台,其实是类似性质,但用不同的科技。所以我在离开香港时说,我们对科技或平台是中性的,只要符合香港现行的法律框架,其实便可以经营。使用电话也好,电脑也好,技术是中立的,我们没有歧视某一种科技。当然,如在合法法律框架下,可以有新科技就更好。但不能因为要有新科技的创新便违反现行法律。始终当有违反香港现行法律时,我们有需要决定情况如何,是否要作出检控,但现阶段不能说,因为我们要先看证据。谢谢。

2015年08月22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