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今日(十二月十八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冯庭硕资深大律师为法改会成员,第二个三年任期由二○一六年一月一日起开始。

  冯庭硕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首次获委任为法改会成员。他擅长于税务法和信托法,多年来在本港和海外的主要法律期刊就重要法律议题撰写了不少文章。法改会感谢冯庭硕过去三年来的宝贵贡献,并相信他的法律专业知识将继续有助法改会推行法律改革工作。

  在这项最新任命后,法改会的成员如下:

律政司司长(主席)
邓国桢法官
林李静文
李慧贤
冯庭硕资深大律师
林峰教授
方敏生
彭耀鸿资深大律师
何耀明教授
Christopher Gane教授
梁镇宇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当然成员)
法律草拟专员(当然成员)

2015年12月1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