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发表《香港刑事检控2014》

律政司刑事检控科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发表其年报《香港刑事检控2014》,回顾该科去年的工作和重要案件。

  刑事检控专员杨家雄资深大律师在向律政司司长提交该年报的信件中,特别指出其中一项规范全体检控人员的最重要原则。他说:“身为秉行公义者,我们在维持公正的刑事司法体系方面肩负重任。”

  他说∶“在众多指导原则当中,《基本法》第六十三条订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检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不论是在实质或观感方面、又或是在政治或其他层面的干涉。为了香港的福祉,我们会继续谨慎恪守这项原则。”

  杨家雄在年报的序言中叙述了刑事检控科年内所面对的主要挑战,并强调处理有关案件时确保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性。就“占领行动”,刑事检控科一直、且会继续秉持公正,不偏不倚,严格依据法律和基本原则及信念处理有关个案。至于涉及当时在职或前任政府官员的案件,刑事检控科已采取措施以加强公众对整体检控工作公正无私的信心,同时让公众知悉检控机关,在执行职务时力求开放和问责的理念。

  他说:“我会确保本科所有同事继续同样公平独立、持正不阿地履行我们的宪制职能,这个处事方针在现时情况下尤其重要。”

  年内,刑事检控科亦继续推行不同措施,加深公众对法治、刑事司法制度以及该科具体工作的了解。除自二○一二年开始举办的“检控周”外(有关项目包括不同的活动),刑事检控科亦推出“与公众会面”计划,由科内律师向学校及其他社区机构讲解各项与该科工作有关的议题。这两个项目会是刑事检控科的常设活动。

  刑事检控科除了处理案件和面对公众外,也有推行不同措施,以令科内检控人员能跟上本地和国际刑事法律的最新发展。

  此份最新年报亦包含两篇专题特稿──一份为“探讨刑事法律程序中传闻证据规则的运作及改革所牵涉的人权问题”,而另一份为“检控与否──如何决定证据是否充分?”。在前者中,英格兰及威尔斯高等司法院法官Maura McGowan就欧洲人权法院在二○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就Horncastle v United Kingdom [2014] ECHR 1394案作出的裁决,是否和有多大程度放宽了在刑事程序中接纳传闻证据,及由此对人权有何影响,分享她的见解。而在后者中,署理副刑事检控专员许绍鼎资深大律师及检控官柏爱莉合作详细阐述本港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检控机关如何在作出检控决定时衡量证据是否充分。

  《香港刑事检控2014》可在律政司网页(www.doj.gov.hk/sc/publications/yrreviewpd2014.html)浏览。

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