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港澳相互法律协助及高铁“一地两检”(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三月十日)出发前往澳门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法务司司长陈海帆会面前,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有关移交逃犯事宜),现时进展为何?有没有共识?

律政司司长∶今日是过去谈一些刑事事宜的相互(法律协助)工作,包括刚才这位朋友所说,会谈移交逃犯。现时的进展是一个大框架,我们已谈了很多部分,但因为原则上一些问题,以及一些条款如何草拟,仍然需要再进行磋商。过去其实双方也有工作小组就这方面谈了很多次,开了很多次会,但因为始终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澳门的法律制度有不同,所以即使原则是大家同意也好,如何表述原则以及一些细节事宜,仍有待磋商。我们当然如其他事一样,希望可以尽快做得到。

记者:追溯期有没有谈过?

律政司司长:那会是其中一个细节,现时未敲定,最后那个文本会处理这个问题。

记者:有没有时间表?

律政司司长∶正如刚才所说,好像其他事情一样,我们都希望可以尽快做得到。因为双方也觉得有需要处理这个问题。

记者:“一地两检”那方面又如何?因为大家也知道高铁所余时间不是很多了……

律政司司长∶我们一直的态度或说法是希望大家可以客观些去看这问题。高铁的拨款及延误与“一地两检”的问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追加拨款是工程上面的需要,所以要追加拨款,但“一地两检”的问题是具体铁路运作上的问题。拨款的要求或追加拨款的申请,其实不是因为“一地两检”所衍生,过去无论我也好、张局长(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也好,也说过“一地两检”涉及一些较复杂的问题,我们仍在商讨中,现时未有一个具体的方案。不过,有具体细节时,我们一定会向香港社会交代,亦会向立法会交代,所以大家到时一定会有一个机会,讨论相关的建议。

记者:吴亮星议员提出“车上检”,你怎看?

律政司司长∶“车上检”的问题,其实我们以前也说过,现阶段我们不会放弃研究任何一个在法律上能符合“一国两制”和《基本法》,以及在实际运作上可以实际上做得到的。但“车上检”我们以前也说过,至少到今日我们研究为止,因为车程比较快,其实我们设计高铁时,也是希望可以(有)一个快速的网络,所以在现时的计算和研究里,“车上检”实行的时间,我们觉得操作上有很多商榷的地方,我们以前在立法会都说过这个问题,所以比较困难。谢谢。

2016年03月10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