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提交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书面发言稿件全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提交予今日(四月一日)的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书面发言稿件全文∶

主席、各位委员:

律政司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的总预算开支约为22亿4千100万元,较上年度(即二○一五至一六年度)的修订预算开支增加约29.5%(即大约5亿1千万元),但较上年度的原来预算开支则增加约13.2%(即大约2亿6千万元)。预算开支上升,当中约9%是由于填补过去未能填补的职位空缺,以及净计增设37个新职位以应付各政府部门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其余大部分开支上升是因为我们预期诉讼费用及向获委聘的私人执业大律师、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支付的开支会有所增加(分别占总升幅约61%及30%)。

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的开支金额,是视乎相关案件的数目、复杂程度和进展而定。每年这方面的开支预算,是根据拟备预算时所知的资料及审慎理财的理念制订,但最后实际金额则取决于相关司法程序的发展和结果。鉴于有关案件的数目、复杂程度和年内的实际进展,我们将二○一五至一六年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开支的修订预算分别调低33.8%及21.8%,以反映当时有关案件较实际发展及相应预计开支需求。因此,若将二○一六至一七年的预算,与二○一五至一六年大幅调低的修订预算作比较时,由于基准不同,表面上可能会导致有大幅上升的感觉。但若与二○一五至一六年度的原来预算作比较,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开支的预算升幅仅为37.8%及6.9%。

讼费开支预算增加,主要是估计若干大型诉讼有可能需要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支付诉讼费用(包括由二○一五至一六年延至二○一六至一七年需支付的讼费),但最终需要支付的金额将取决于有关诉讼的发展和结果。

至于外判案件开支预算增加,部分原因是估计可能需要支付若干大型民事讼案的费用,以及包括有关补地价仲裁先导计划可能涉及的开支(9,150万元)。此外,我们亦预期外判刑事案件的标准费用款额将会调升。由于法律援助署根据《刑事案件法律援助规则》所订明的刑事法律援助费用收费表,以及当值律师计划下当值律师的收费均会调高(相关费用的升幅分别约为50%及7.7%),我们必须同时提高相关的外判刑事案件的标准费用,从而确保控辩双方都得到质素相对称的法律代表机会。我们会在不影响服务质素的大前提下,尽量谨慎控制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开支。

以下我会简介律政司在新一个财政年度的工作重点。

纲领(1)—刑事检控

在刑事检控方面,我们预计二○一六至一七年度会继续是忙碌的一年。除处理日常不同种类的刑事案件外,“占领行动”及早前旺角事件衍生的相关案件,将会占刑事检控科今年工作的相当部分。刑事检控科的同事会继续根据检控政策及适用法律,以公平、公正的态度处理每宗案件。为加强支援以处理包括与公众秩序活动有关的案件,我们会在二○一六至一七年度起提供资源,在刑事检控科增设一个高级政府律师职位。我们亦会适当地安排人手,或在有需要时委聘私人执业大律师或律师,以便有效处理检控工作。

我们亦会继续举办“与公众会面”及“检控周”等活动,希望透过不同形式的活动,加强公众理解香港的刑事制度及推广法治精神。

纲领(2)—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科会继续向政府各部门提供民事法律服务。其中,涉及政府的司法复核个案数字,在近年一直上升(二○一三年合共118宗,二○一四年合共152宗,二○一五年则上升至178宗)。司法复核机制是普通法制度下维护法治的重要一环。律政司尊重《基本法》第35条赋予香港居民的权利,会继续依据司法程序处理相关诉讼,亦会留意社会对司法复核机制所提出的意见,务求能够同时维护法治及完善管治。

在推广调解的工作方面,调解小组将推展多项工作,包括推进订立道歉法例的工作、继续监察《调解条例》的实施成效,以及监察由业界主导的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的工作。今年五月将会再次举办“调解周”,藉此推动香港调解服务的发展。

纲领(3)—法律政策

另一方面,法律政策科会继续发挥维护法治的重要职能,就《基本法》、人权及政制等事宜,向政府不同部门提供相关法律支援。

律政司多年来致力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的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我们十分高兴国家在最近公布的“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支持这发展方向。我们会继续与所有持份者合作,在内地与海外(包括“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香港的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包括于本年下半年在南京举行第四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

面对区内、区外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我们计划在本财政年度开设一个副首席政府律师职位,专责相关工作。有关建议已获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支持,稍后将提交财务委员会辖下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审议,希望得到各委员支持。

纲领(4)—法律草拟

法律草拟科的工作目标,包括务求双语法例清晰准确,便于阅览。新加入律政司的法律草拟专员有丰富的经验,我相信能够为律政司这方面的工作引入新动力。

在二○一六至一七财政年度,立法会现届任期将会结束,在休会之前,立法会将会审议多项法案。法律草拟科将在审议过程中,向政策局提供专业支援。

纲领(5)—国际法律

国际法律科一直积极参与法律及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和会议,并加强彼此的合作。当中包括参与亚太经合组织(APEC)经济委员会下一个加强经济和法律基建工作组,让亚太区的新兴经济体系更加认识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和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优势。最近,适逢亚太经合组织二月份于秘鲁举行会议,律政司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委)合办工作坊,期间贸法委秘书长、常设仲裁法院的专家,以及香港法律界代表与工作坊的参与者分享经验。

此外,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海牙会议)常务和政策大会于今年三月的检讨中,决定维持在香港的亚太区域办事处,亦感谢特区政府与该办事处在过去三年的合作成果。这决定再次反映海牙会议对香港作为区域法律服务中心的重视,亦有助提升香港在国际法律界的形象。我们会继续致力推动与国际及区域性的法律及相关组织的合作。

结语

主席,以上是律政司在新的财政年度的主要工作。我和各同事会乐意解答各位委员的问题和听取大家的意见。多谢各位。

2016年04月0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