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出席“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六周年研讨会”致辞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四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举办的“纪念《基本法》颁布二十六周年研讨会”的致辞全文:

李宗德主席(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主席)、杨健副主任(中央人民政府驻香港联络办公室副主任)、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好!今天非常高兴有机会出席这个研讨会,与大家一同庆祝《基本法》颁布二十六周年。

首先,我衷心感谢香港基本法推介联席会议举办这个周年研讨会,为大家提供一个平台,探讨《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相关议题。今年研讨会以“国家体制与国际视野”为主题。在现今世界,国际视野是维持竞争力的基本要求。我希望从《基本法》的历史背景、相关条文、落实情况及未来发展四个方面简单跟大家分享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大家赐教。

《基本法》及“一国两制”的历史

《基本法》是根据国家宪法第31条制定的全国性法律,目的是为香港特区的设立及在特区实行的制度提供法律基础,透过法律方式实落“一国两制”。就“一国两制”的构想,邓小平先生于一九八四年六月二十二日会见香港工商界访京团时作以下解述:

近期有少部分社会人士作出冲击法治,冲击《基本法》的行为。我希望大家可以客观、持平地思考法治的真正意义和内涵。在法治社会,市民既有权利,亦有义务;法治保障个人自由、个人权利,但亦同时需要维护公众利益。真正尊重法治精神的人,?不会口边挂着“法治”的口号,但实质言行不一,甚或提出违反《基本法》的议题。

了解《基本法》的意义并不只限于今天的比赛。我希望各位朋友在比赛完毕后,能够继续保持对《基本法》的兴趣,增加对《基本法》的认识,思考如何落实《基本法》最能够彰显“一国两制”的精神。

最后,我祝愿今天的问答比赛圆满成功,大家有一个愉快的周末。

多谢各位!

2016年04月23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