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港独”事宜(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八月十八日)在河南省郑州市访问返港后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今日胡汉清有些建议,就是说律政司应该有一个legal responsibility向教育局就“港独”这个议题提一些指引,例如是否“港独”……就是违法等等。会否考虑他的建议?

律政司司长:我想有关教育的工作应该由教育局局长和其他的相关同事处理。无论是教育局也好,其他政府部门或政策局也好,他们认为有需要的时候,是可以向律政司要求提供法律意见。当然,何时他们认为有此需要,由相关政策局和政府部门的同事,他们自己可以决定。

记者:现在有个说法,在校园里可以讨论,但不容许主张“港独”,其实两条界线应该划在哪里呢?教师可能很难适从。

律政司司长:其实在这问题上,我理解吴(克俭)局长亦有回答大家这方面的问题。我认为在任何讨论里,特别涉及和学生讨论“港独”问题,我觉得我们应该用一个理性、客观的态度告诉学生,和学生讨论《基本法》之下,香港的宪制地位和法律地位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然后用一个客观和理性的态度来讨论到底“港独”是否符合《基本法》。我想最重要的是,有一个持平、客观和理性的角度去处理任何问题,特别是越有争议性的问题,其实越需要持平和客观,而不是一面倒,或者以偏概全,这样在教育上面的角度来看,我个人认为并不是一个合适的方法。谢谢。

2016年08月1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