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五日)出发前往泰国曼谷访问前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司长,黄之锋已是第二次被拒入境,香港政府是否可以保障香港市民出入其他国家的基本权利,为什么又发生这类事情?有什么可以做?
律政司司长:我想大家要明白几点,第一是从法律的角度,每个地方均有自己的法律,正如外国人来香港,要遵守香港的法律。相反而言,香港人到外国亦要遵守外国的法律,这是第一点。第二,除了法律之外,每个地方、每个国家均有其出入境政策和管制,香港也一样,香港有权处理外国人士进入香港,所以其实每个国家、每个地方也有自己这方面的想法和处理方法。特区政府方面,我们会尽我们的能力,希望可以保障香港人外出时,其人身安全和在其他地方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但至于入境和其他遵守外国法律,刚才我所讲的两点是绝对有关系,亦需要顾及的。
记者:黄之锋违反了当地的什么法例导致他无法如常进入泰国境内?司长这次去泰国,会否与泰国法律部门的官员就这件事情交涉?第三点想问,有报道指黄之锋可能是受到中方的打压,所以(泰国)今次不让他入境,若是这样,会否违反“一国两制”?
记者:是否中国与泰国外交上影响到黄之锋被拒入境?
律政司司长:第一,我的理解是政府得知这件事后,保安局和入境处的同事亦与相关单位联络,包括OCMFA(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泰国驻港领事馆和中国驻泰国大使馆。至于实际情况及原因,我现时至这分钟仍未有资料。到泰国后,我今次主要是带领一个法律团队,参加推广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中心的推广活动,但若我在泰国时有机会的话,我亦希望可以进一步了解情况。至于刚才这位传媒朋友最后的一个问题,问是否如一些报道所说,指泰国受到中方压力。第一,我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资料,第二,我亦不相信在一件这样的事情下,要出动国与国之间的压力的问题,这纯粹是一个个人进入泰国时,泰国政府自己如何处理旅游人士进入其国内的问题。谢谢。
2016年10月05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