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谈港人在泰国曼谷被拒入境一事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七日)在机场与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司长,你有没有向泰国方面了解为什么泰国方面不让黄之锋入境?如果中国施压不让他入境外国的话,算不算干预香港人的出入境自由?

律政司司长:起初这件事发生的时候,特区政府一知道就已经和相关的单位联络,包括香港方面的OCMFA(外交部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特派员公署)以及泰国驻港领事馆等几方面沟通。起初的时候,消息有些不是完全清楚,包括泰国当地的一些媒体以及一些其他媒体。但大家可能留意到,在十月五日,泰国政府发言人已经就这件事解释,当地的一个叫National Council for Peace and Order,中文可能翻译为“全国维持和平秩序委员会”,就这件事解释过。当中两个重点,是他们就这件事是没有收过其他国家的指示;第二,他们也解释了为何他们认为不适合容许黄之锋先生入境,当中亦包括提到在九日、十日召开的第二届ACD(Asia Cooperation Dialogue)高峰会议。这些理由当然大家可以有自己的意见,有人可能会有不同的意见,有人同意,有人不同意,但正如我当日解释过,每个国家有自己的入境和出境、出入境政策,包括在处理入境时,每个国家自己有权处理,是他们主权范围内的事,所以我想在现阶段来说,这两点相对上是颇清楚的。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6年10月07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