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法律枢纽空间补充阶段申请的结果公布

就法律相关组织申请使用中环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传道会大楼)的空间,以提供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律政司今日(六月九日)公布补充申请阶段的结果。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为配合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内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地位的政策目标,政府将在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的部分地方及在传道会大楼,提供空间给法律相关组织使用。连同律政司位于前中区政府合署中座、东座和部分西座的办公室,该处将成为位于香港市中心的法律枢纽。

  发言人表示:“在第一阶段申请完成后随即进行的补充阶段申请中,共考虑了十份申请。法律枢纽空间分配委员会(委员会)就各法律相关组织的相对优次评审所有申请后,建议支持五个法律相关组织(名单见附件)的申请。”

  在两轮申请中,共有十七个法律相关组织(包括在第一阶段获推荐的十二个组织)获委员会推荐。这些组织均已确认接受当局在法律枢纽为其提供空间。它们涵盖本地、地区性及国际性的不同著名组织,专注不同的法律或争议解决服务或职能,反映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主要中心的地位。律政司将与这些组织联络,商讨空间分配的详细安排,以期最早约于二○一九年初起在法律枢纽为它们提供空间。

  往后,委员会计划约在二○一八年展开第二阶段的申请工作。

  在法律枢纽提供空间予法律相关组织使用,有助现已在港的组织进一步发展服务,并缔造良好环境吸引著名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机构来港设立办事处,从而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主要亚太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竞争力。

2017年06月0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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