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致力推广“调解为先”(附图)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六月十三日)表示,调解能让争议各方以友好和有建设性的方式解决争议,透过调解员协助,缔造双方接纳的解决方案,同时能控制风险、费用和需投放的时间。

  袁国强在律政司举办的2017年“调解为先”承诺书招待会上致辞时说,政府一直致力推动调解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以调解解决争议,律政司今年新设“调解为先”承诺书中学生徽号及星徽设计比赛。比赛反应良好,律政司共收到近250份参赛作品。

  透过该比赛选出的“调解为先”承诺书徽号及星徽设计,将用于“调解为先”承诺书星徽奖励计划。在这计划下,承诺人可在其商铺及信笺等展示“调解为先”承诺书徽号,作为“调解为先”承诺书的鲜明标记。此外,对一些以实际行动推动或支持以调解解决争议的承诺人,在下一次“调解为先”承诺书活动中,将获颁发一枚星徽。实际行动包括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在合约中加入调解条款、以调解技巧处理顾客投诉等。奖励计划详情,会于稍后公布。

  袁国强感谢教育局、香港津贴中学议会、补助学校议会和香港直接资助学校议会对“调解为先”承诺书中学生徽号及星徽设计比赛的鼎力支持,使比赛得以顺利进行。

  展望将来,袁国强指出律政司会继续积极地推动调解在香港发展,并希望争取《道歉条例草案》早日获得通过,并修订《调解条例》,以厘清香港法律准许第三者资助调解。

  他说:“律政司亦希望在新近启用的西九龙法院邻近用地兴建调解设施及落实调解先导计划,处理合适的小额钱债审裁处案件,以及其他合适的争议。”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法官在同一场合致辞时指出,推动“调解为先”的目的,是希望鼓励不同的机构及商界人士在遇到纷争时,会先考虑用调解来解决争议,避免诉诸法庭。

  他说∶“调解比一般法庭审讯既省时,又符合经济效益,同时亦大大减少诉讼各方在持续争议中所承受的压力,包括精神上的困扰。由于和解协议是由争议各方在调解员的帮助下共同协商的结果,该方案必然是他们较容易认同且接受的选择,比法庭强制加诸的判决更富弹性及更能照顾各方当事人的个别需要,因此,调解亦可以维持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

  在众多“调解为先承诺书”签署者中,有约六十个商会、公司和机构的代表出席招待会的“调解为先承诺书”签署仪式,承诺会先考虑以调解解决争议。

  “调解为先承诺书”招待会由律政司举办,超过三百名来自跨国企业私人公司、公营机构、商会和专业团体等的代表,以及法律和调解专业人员出席招待会。

  为使出席者认识到调解有助解决广泛种类的争议,包括商事上(例如知识产权和跨境贸易的争议),及社区层面的各种纠纷(例如物业管理、消费、朋辈和家事纠纷),以及认识促进式调解及评估式调解的不同及持点,律政司今日较早前举行了一场“调解为先”研讨会,共有约五百人出席。

2017年06月13日(星期二)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六月十三日)于“调解为先”承诺书招待会上致辞。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右一)今日(六月十三日)与“调解为先”承诺书中学生徽号及星徽设计比赛的得奖者和学校代表合照。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法官(右二)、民事法律专员张锦慧(右一)、法律政策专员黄惠冲资深大律师(左二)和政务专员萧如彬(左一)今日(六月十三日)见证“调解为先”承诺书徽号、星徽及“调解为先”承诺书星徽奖励计划的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