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六月二十六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就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的发言全文:

主席:

  律政司作为法律界的其中一个持份者及大学法律系毕业生的其中一名雇主,一直十分关注及重视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的相关事宜。法律教育以及法律专业不仅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对法治亦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故此,律政司一直支持由陈兆恺法官担任主席的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常委会)的工作,包括常委会现正就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进行的全面检讨(全面检讨)。

  常委会在二○一三年十二月议定委任独立顾问,负责全面检讨,期望提升法律执业者的专业资格及水平,以应付香港法律界的需要和面对的挑战。全面检讨的职权范围已详列在律政司较早前递交的文件的第四段。律政司在常委会有一名代表,并知悉全面检讨不会只就例如统一执业试或法学专业证书课程的收生情况等单一议题作研究。相反,全面检讨将探讨香港法律教育及培训的体制等相关事宜,详情可参阅律政司递交的文件第十至十五段。律政司支持常委会作此次全面检讨的决定,早于二○一五年三月已向常委会提供一笔一百五十万港元的拨款,以资助常委会委聘顾问进行今次的全面检讨。

  律政司理解到相关的持份者,包括司法机构、法律专业团体、法律学院、本委员会以及市民大众,都期待常委会顾问的建议。律政司也同样关切全面检讨的进度。正如我们递交的文件指出,全面检讨的进展因为文件第九段中指出的原因,不幸地出现延误。据我们了解,常委会主席期望可在今年后半年发表中期报告书,以及在年底前进行第二轮谘询和发表最终报告书。

  律政司会继续与常委会保持沟通,期望常委会可尽早完成全面检讨。进行今次全面检讨的最终目标,是研究如何进一步提升香港的法律教育及培训,以确保毕业生能够充分应付往后在执业时可能遇到的挑战和香港社会的需要,包括能够在坚持法治的前提下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法律服务、从而协助维持香港的整体竞争力,以及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最后,我希望再次重申,律政司认为法律教育和培训的任何改革,必须以公众整体利益为最终依归,而不应只顾及个别持份者的利益。法律教育和培训并非为个别界别或业界服务,而是为维护法治和香港整体利益服务。

  律政司很乐意透过律政司在常委会的代表,向常委会转达今日各委员及各出席者的意见,以供常委会参考。

  多谢主席。

2017年06月2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