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七月八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与传媒的谈话全文:

记者:司长,关于“一地两检”,其实时常说快将公布,大概何时公布?会不会是和宣传片同步推出?

律政司司长:现在的时间还未方便向大家详细透露,但可以向大家说两点。第一,我们会尽快将整件事向社会交代,我们明白社会关心这件事,我们亦很着紧这件事,所以我们会尽快第一时间可以的话,就会和大家交代“一地两检”我们的建议。

记者:“尽快”已经说了很久,会不会是这一两星期的事?

律政司司长:会很快的,会很快的,但实际时间多久,目前我们不太方便透露,但确实会很快。

记者:李飞先生提到,有问题就一定会找到解决方法,其实现在是否法律上已经有方法,纯粹在想政治或观感上如何处理?

律政司司长:法律的问题当然我们要处理,当然我们其中一个考虑,最重要的是一定要符合《基本法》。不同的法律上的议题,我们都要从不同角度考虑,但最终我们都会有一个解决方法。正如刚才我在节目说过,“一地两检”不单纯是一个法律问题,也有它的政治层面,所以我们处理“一地两检”时,也不可能只看法律角度,而不兼顾其他角度,譬如不同的法律处理手法,香港社会的接受或认受的程度如何,也是我们要考虑的其中一个因素。

记者:是否会如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之前所说,会推出一系列的宣传片,打一场硬的民意战?

律政司司长:我觉得政府的责任是向社会解释“一地两检”是什么一回事;第二,就是关于“一地两检”,第一,为什么我们要做?第二,“一地两检”在高铁整个运作上,无论是经济效益,或乘客的方便程度,或运输的角度的好处是什么?以及我们在处理“一地两检”时,我们的法律角度是如何?我们都会向社会解释,因为在过往这段时间,坊间都有不同的提议,每一个提议我们都有考虑过,到时候我们都会解释为什么我们最终提出政府的建议,而其他的建议我们认为在法律上或其他方面,有其他的可能不那么理想的考虑,我们都会向社会解释。所以最重要是社会理解政府为何推出最终建议的安排。

记者:....会不会得到立法会的支持....?

律政司司长:当然我们希望我们最终的建议是受到香港市民的接受,以及在立法会得到支持。至于评估,现阶段我们暂时不评论,我们推出建议之后,我们一定会向立法会交代,一定会向市民交代,然后希望社会大众有一个客观理性的讨论。

记者:之前司长提过就有关释法问题是希望香港的体系内处理。就上一次释法,你自己认为有否尽力做好这一关?

律政司司长:我刚才也讲过,每一次这些问题也有不同角度,我作为香港的律政司司长,亦作为一个在香港受普通法训练的律师,当然我的看法就是希望这些事情尽量在香港的司法系统内处理。无论过往所有的事情,若然有需要,其实无论是我、还是政府其他同事,也会尽我们的能力向有关的同事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反映我们的意见。

记者:就二十三条立法,习主席讲完之后会否感到压力?研究工作何时会开始?这届政府会否就二十三条立法?

律政司司长:我觉得用压力这个字可能不太合适,因为刚才我也讲过,二十三条不是今日才出现的事,一直都在我们的《基本法》之内。以往亦曾尝试推行二十三条立法工作,那次不成功,之后亦不断有人就这个问题提出,认为是否有需要做或是应该怎样做。其实作为特区政府,这个宪制责任,我们始终要面对,这个亦是香港根据《基本法》下的一个责任。始终,正如我刚才在节目内说过,我认为因为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内地的法律制度不同,这个立法工作有必要性,因为每一个地方也需要有国家安全的法例,但因为两个制度的不同,交由香港特区自己去做,经过香港社会的讨论,经过香港立法会的讨论是最理想的。

记者:分阶段立法的可能性有多大?就这届政府会不断创造有利环境,什么是有利环境?何时才算是有利环境?

律政司司长:我有留意到分阶段(立法)这个建议,最终是否这样做,我们仍然要考虑,至于如何才算是有利环境,我相信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考虑是社会上有共识,就是我们需要进行这个工作,以及工作的方向和内容。我相信很多香港人亦希望二十三条立法可以取得一个好的平衡,一方面有效地保障国家安全,另一方面不会对香港人在《基本法》下的基本权益有负面的影响。坦白说,这个平衡是不容易的,但往后若然我们真的决定在哪段时间做二十三条立法工作,必须要面对和必须要处理好的问题,因为如果取不到这个平衡,我相信可能在争取社会共识上会有困难。多谢大家。

2017年07月08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