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布一地两检安排

政府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公布有关广深港高速铁路(广深港高铁)在西九龙站进行香港及内地的清关、出入境及检疫手续(通关程序)的安排(一地两检)。有关安排已于同日获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通过。

  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于政府总部举行记者会,解释一地两检安排。

  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全长廿六公里,会把香港连接至不断扩大的国家高铁网络,大大缩短由香港以铁路往来内地各主要城市的时间。

  陈帆说:“截至今年六月底,广深港高铁(香港段)工程已完成接近九成半,现正密锣紧鼓地进行列车测试和试运行,以及为营运安排作好准备。我们的目标是于二零一八年第三季通车。”

  他续指,落实一地两检,意味乘客能在西九龙站一次过办理香港和内地的通关程序。离港乘客登车后,就能安坐列车到达国家高铁网络所有城市,不需要再在内地接受入境检查;另一方面,返港乘客亦可自由选择在国家高铁网络任何一个内地车站登车,抵达西九龙站才办理内地出境和香港入境等通关程序,不受内地车站是否设有通关口岸限制。如果没有一地两检,乘客只能在设有通关口岸的内地车站上下车。

  陈帆说:“如果不实行一地两检,广深港高铁将失去其高效灵活的功能。一地两检是发挥广深港高铁项目最大效益的首要关键。”

  特区政府一直与中央有关部门就一地两检进行详细研究,以确保方案符合《基本法》;在运作上可行有效,并能有效处理保安风险。双方参考深圳湾口岸模式后达成共识,建议采用“三步走”的方式于广深港高铁西九龙站实施一地两检。该三步可简述如下:

  第一步:由内地与香港特区达成落实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合作安排》);
  第二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批准及确认《合作安排》;及
  第三步:两地各自进行相关程序予以实施;在香港方面将涉及本地立法工作。

  《合作安排》的内容包括口岸区的设立、“内地口岸区”的范围及管辖权事宜、对旅客出入境监管、联络协调与应急处理机制、争议的磋商及解决,以及《合作安排》的修改和生效事宜。就内地法律和香港特区法律的适用及管辖权(包括司法管辖权)的划分,“内地口岸区”将视为香港特区区域范围之外。

  袁国强指出,一地两检安排符合《基本法》。《合作安排》将提供稳固清晰的法律基础,让内地人员在“内地口岸区”为乘客办理通关程序及执行职务。

  李家超说:“在内地口岸区内的内地执法机关,只可以在内地口岸区执法,在内地口岸区以外是没有执法权的。”

  李家超说,在一地两检运作之下,两地成立跨部门“应急救援事宜专责小组”,有关单位合作制订紧急及救援预案,处理紧急事故,定期演练;建立两地联络员制度。紧急事故包括:火警、列车故障、乘客急需医疗协助、大型公共卫生事故、恐怖袭击及危险品或化学品的处理等。

  李家超表示,针对日常运作,两地设立协作联络机制,确保运作畅顺、高效和安全,例如打击走私、过关高峰期管理。

  一地两检在国际上早有先例,例如在英、法之间及美、加之间亦有类似安排,而香港与内地之间也于二○○七年起在深圳湾口岸实施一地两检,经验十分正面,为旅客所肯定。政府期望社会各界支持广深港高铁落实一地两检,让日后来自香港和世界各地的乘客受惠。

  有关一地两检安排的相关文件及宣传短片,可于网页(www.thb.gov.hk/sc/policy/transport/policy/colocation/index.htm)下载。

2017年07月25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