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及保安局局长谈广深港高速铁路(香港段)一地两检安排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和保安局局长李家超今日(七月二十九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律政司司长: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记者:之前你说比对过很多国家不同的制度,譬如英国或者法国都有一地两检制度。其实那些国家在另一个地方没有拘捕权,如果来到香港时,是否为了你所说的经济效益,就值得放弃在香港的刑事管辖权和拘捕权?

律政司司长:在这方面,我先简单说两句,之后交给李(家超)局长说。这并不是单纯为了经济效益,我们参考过其他地方的模式,但每一个地方的模式都是因应该个地方的需要和独特的环境而设计。这次我们在西九这地方做一地两检,我们也要兼顾香港的独特情况。当中在法律上的考虑,我们要处理的是法律重叠和司法管辖权重叠的问题。这方面我交给李局长再解释为何在执法上我们认为有需要做出现时的安排。

保安局局长:刚才你所问的是外地例如美加或英法,他们所做的出境(检查)都是在自己国家做,入境(检查)在其他国家做,入境始终是预检,但出境(检查)都在自己国家做,这正正是我们现在香港要解决的问题。在(西九龙站)内地口岸区,出境(检查)其实已经在香港的地域内,与其他模式不同,这是最大的分别。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17年07月29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