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资深大律师今日(十月二十九日)出席电台节目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记者:前律政司司长黄仁龙早前讲到,就第五次人大释法,即就宣誓的人大释法,觉得可惜和可以避免,就他的讲法你有何看法?你认为人大释法的决定是否有错?

律政司司长:就人大释法的事情我过往都就此发表过意见。我一直认为相关的事件如果可以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中处理,最好便在我们的制度中处理。原因是在“一国两制”之下,我们如果要维护“两制”,其中最需要的是要明白“两制”的特点和“两制”的分别,亦要在有关的司法工作中,最重要是突显司法独立的重要性。就释法事件,当然我们从特区的角度看这件事才有这个看法,我作为律政司司长亦有责任维护香港司法独立和香港的司法机构在《基本法》下的保障,当然我们亦要同时理解中央在这件事情上有其观点。这可以说在“一国两制”之下,往后再走下去时,我们如何就“两制”之间的一些问题可以有更好的沟通,我认为我们往后可以去做的。当日在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时,我亦讲到往后有任何事情若然真的有实际需要去考虑是否应该释法,大前提是当然我们接纳根据《基本法》下,全国人大常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释法权,但如何行使这个释法权,应该要非常小心和谨慎。若然事情可以在香港的司法系统或法律制度内处理,容许由香港的制度处理,这并不会破坏“一国两制”,反而更加突显“一国两制”的优势,和突显到在“一国两制”之下,香港有能力在国家利益的大前提之下独立地处理一件事,反而对“一国两制”的落实有一个正面的考虑,希望往后都可以从这途径考虑和处理这些问题。

记者:就一地两检的议案,林太表示政府要同时启动“三步走”的程序,立法会审议到哪个阶段政府才会同时启动?民主派指下星期会完成审议,政府现时的评估如何?

律政司司长:首先我们很希望立法会在下星期三和星期四可以完成审议特区政府提出的动议,因为以往也解释过,不同的官员也讲过,整件事有时间性,我们很希望在明年第三季,当高铁(香港段)通车时可以如期落实一地两检的安排,我们亦提出了“三步走”的建议。“三步走”的第一步,即内地与香港达成一个合作安排,和第二步是要过全国人大常委的程序,我们希望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所以一方面我们在尊重立法会的大前提下,我们提出了动议,虽然这个动议没有法律约束力,但这是我们尊重立法会的情况之下而提出的。我亦希望再次强调,我们提出这个动议并非如个别人士指特区政府想将立法会作为一个橡皮图章,绝对没有这个的意思,反而我们希望透过这个程序,让立法会的不同派别、不同党派、不同背景的议员可以代表他们的选民,就一地两检的事宜提出他们的观点,而当中我们亦会小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有任何意见我们认为可以帮助进一步完善我们现时手上的工作,我们一定会小心跟进。但因为当中有时间性,我们也要取得平衡,一方面我们继续进行立法会有关动议的工作,但另一方面我们亦要抓紧时间去继续处理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工作。第三步本地立法则希望在明年年初尽快可以提出。所以同步进行是一方面是我们继续进行立法会有关动议的程序,但另一方面我们不会停手不处理第一步和第二步的工作,特别是第一步,正如刚才所讲,立法会议员的意见我们会小心聆听,可以的话我们会积极跟进。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英文部分。)

2017年10月29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