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发言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一月二十九日)出席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就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发言内容∶

主席:

  首先感谢您及秘书处的安排,让我可以在上任后很短的时间内,可以出席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会议,向议员讲述律政司二○一八年的政策措施。

  律政司的工作是维护香港的法治,包括司法独立,以及完善香港特区的法律制度和基建,包括:

* 根据《基本法》的规定及其他适用法律,向香港政府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并代表政府处理法律程序;
* 确保专业、公正及非政治化地进行检控工作,同时坚守诚信,依据《基本法》第63条及《检控守则》行事;
* 确保落实政府实施的法例清晰易明和易于查阅;以及
* 提升香港特区作为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竞争力。

  律政司二○一八年推行的各项政策措施,已在大家的文件中解述,亦已提交予委员会,我并不会详细读,但会在此作简短、有几点我希望可以与大家分享一下。

  首先,就我们希望可以把香港发展成为一个亚太区主要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这一点。在此,我们其实可以分开三点来看。在本地上,我们希望在香港可以善用我们的优势,把年轻或年资较少的一些法律人才能够可以多些参与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这样我们便能在本地有一个持续发展。很多时我们会讨论如何可以开展第一步时,我们希望可以在政策上,可以想一想,是否可以设立一些试点计划,让比较年轻或年资较少的人可以早一些入行,汲取多些仲裁和调解的经验。

  第二个方面,就是在国际上。在国际上,我们自己香港的律师界当然要自我提升,在国际司法和公法上,我们都要增加我们的知识。在这个情况下,我们在要如何推广的时候,我们有很多法律界的人士都会在外地作很多推广。这是要不断去做的,而且从我自己的经验,要过多久,要每两年、每一年可能不同地方都要重做,我们一直做不同的推广活动。但除了向外推广,我们亦希望可以能够吸引一些国际大型会议来香港举行,因为有时候在外面推广香港,不及于来香港实际观察香港的发展。

  第三个是从内地的角度。在内地的企业现在不断国际化,“一带一路”倡议的发展之下,他们很多律师已经有一些“走出去”的经验。我们希望可以想一想,如何就香港独特的优势,可以与这些内地企业,如何经过香港,可以继续发展。具体的情况可以在“一带一路”的政策上,“一地两检”的灵活性,我们如何运用这个便捷,令致我们在法律服务和商业法务方面可以更好,所以我们希望可以就这一点,如果有时间,我可以再详细谈。

  第二点,我想简单谈一谈香港与内地民商事司法的协作的安排。在二十年内,我们暂时有五个已经达致一个合作安排,但我知道在法律界,有很多律师其实都有其他的要求,从执业上看到有一些需要,尽快就内地和香港的司法上的协作,要达到一些结果。我希望可以尽快去做,因为这个需要听取大家的意见,就可以安排先后次序,就可以与政府或各部如何沟通,能够反映业界的意见。这个协作其实是一个重要的地方,举一个例子,在二○○○年时,达到相互执行及确认仲裁裁决的安排后,对香港的仲裁发展有很大的帮助,在此我们有一个例子,但是其实有其他可以做的。

  我今日有时间,亦很高兴听到香港律师会一些意见,当然是第一次开会的意见,它亦提到内地和香港的法律界应该多沟通,理解互相不同法制的特性。我自己认为,这是一个好的建议,我亦会促进这个建议,看如何让香港的“一国两制”可以全面落实。这是我们第一次沟通,但有一个这样的建议,我们会很小心考虑,亦都会安排。

  第三个简单向大家介绍的是刑事检控方面。刑事检控方面其实一直做了一些培训新进大律师和律师,就其刑事法律和程序的培训,我们一直有做,希望能帮助这些新进的大律师和律师,可以参与一些外判的刑事检控工作。我们可以再想一想如何推广多一些。刚才会见香港律师会,听到他们的意见,我们都要再想一想如何做,因为在提及我们有公益的服务,有一些退休的律师界或公司的业务律师,他们都想做一些公益的律师服务,那么如何安排呢,我们希望可以研究,让多一些法律界人士愿意为社会服务,可以参与。就业界的关注,我暂时还没有机会约见大律师公会,但很快,我应该是星期三会见到他们。有关业界的服务,我可以再详细、清楚地向大家报告。

  除了属律政司政策范畴的措施外,我们也就涉及其他决策局所属政策范畴的项目,向有关决策局提供法律支援。最近我们大家常常提及的就是“一地两检”的安排。特区政府各有关决策局及部门,包括律政司,现正积极推展本地立法工作,务求在广深港高速铁路(高铁)香港段于今年第三季通车时,可实施“一地两检”安排,以充分发挥广深港高铁在运输、社会和经济方面的最大效益,为乘客带来最大的便利。在法律草拟过程中,律政司一直与各有关决策局及部门紧密工作,并就“一地两检”安排及条例草案不同层面的问题提供法律意见。条例草案将于星期三(一月三十一日)提交立法会首读,亦希望于立法会二○一八年暑假休会前通过。届时,立法会议员将有机会进一步讨论条例草案及相关事宜。

  主席,我希望委员会可以继续支持律政司各方面的工作。我和我司的同事会细心听取立法会、法律专业团体及公众的意见,令我们的工作能够精益求精。

  主席,刚才我就自己的工作报告,律政司的工作向大家报告。在此,我亦希望用这个机会,就我个人和公司物业的一些违规建筑的问题,跟大家谈一谈。

  首先,我要在此再次向香港市民道歉。我明白香港市民对政府官员的期望是高的。我知道今次事件引起社会上很多关注和回响,我深深感到歉意。我在此郑重再向市民大众,再一次作出最诚恳的道歉,希望今次我吸取经验后,能够做好我日后的工作。我亦希望在此与大家简单介绍一下这事件现在的发展情况。

  我在一月五日宣布就任律政司司长时,同一早上,我的家人亦收到屋宇署的信件,知道屯门的物业怀疑有违规的建筑物。当时我立刻委托一名专业认可人士做检视和评估工作,第一时间亦向行政长官报告。当时我希望尽快向市民交代最新的情况,所以一有进展时,我就与大家谈。我在此重申,我当日是以现状买入屯门的物业,我不认识之前的业主这个卖方。我的其他物业亦是以现状买回来。我在一月五日收到信件后,委托专业人士,除了做屯门的检视和评估外,亦有指示他就我个人和公司的其他物业做评估和检视。专业人士对我个人和公司的物业作了检视和评估,亦与屋宇署同意这些评估,而且亦就一些修正方案同意了。我在此简单向大家交代一下工程的进度。

  现在位于屯门的物业的修正工程已逐步展开。在火炭的货仓的修正亦已处理,那儿有一个冷气架,因为比较旧,已更换新的,这是不符规例的,亦已拆除。位于沙田的住宅物业的防火门,现在已经在维修,要预订和安排去做,但已经开始进行中。浅水湾的物业,屋宇署已经确认有三处要进行修正,承建商亦已准备开工,另外,有六个比较轻微要修正的工程,因为与图纸有细微不同的地方,这些亦会作出修正。

  最后,主席,我希望再次向市民道歉,因为我这件事引起很多关注和疑问,在我处理这件事的手法,我知道我有可以改善的地方。我希望用我的专业知识及经验为香港社会、香港市民服务。我希望我可以用我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捍卫香港的法治和保持我们香港司法独立。我希望可以努力服务香港,为香港服务,尽我所能。

  多谢主席,多谢大家。

2018年01月29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