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开场发言全文(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四月十六日)在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特别会议的开场发言全文∶

主席:

  律政司在二○一八至一九年度的总预算开支大约为22亿9,000万元,较上年度即二○一七至一八年度的修订预算开支增加约41.4%,即大约6亿7,000万元。而与上年度的原来预算开支比较,增加的幅度则约16.2%,即大约3亿1,900万元。有关增加,主要牵涉人手和案件处理两方面的开支。

  人手方面,我们来年会净计增设79个新职位,以应付政府各部门对法律服务需求的增长及律政司运作上的人手需要。

  案件处理方面,涉及的是诉讼费用及委聘私人执业大律师、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士的外判开支。诉讼费用及外判案件的开支,主要视乎相关案件的数目、复杂程度和进展而定。每年这方面的开支预算,是根据拟备预算时所掌握的资料及审慎理财的原则而制订,但最终金额则取决于有关司法程序的发展和结果。

  以下我会简介律政司在新一个财政年度的工作重点。

纲领(1)刑事检控

  在刑事检控方面,我们的检控人员会继往开来,严格根据《检控守则》、相关法律原则及获取的证据,以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方式处理检控工作。

  刑事检控科处理日常的各类不同刑事案件,工作相当繁重。就此,我们会在二○一八至一九财政年度提供新资源,为刑事检控科加开7个政府律师职位,以增加人手,加强对提供法律指引工作的支援。连同二○一七至一八年度为该科加开的律师职位,刑事检控科在提供法律指引方面的工作压力可以得到一定纾缓,让该科的律师可以有更多机会出庭进行检控工作,提升讼辩能力,从而进一步强化我们的检控团队。

  我们亦会继续进行有关工作,让公众更加理解香港的刑事制度及推广法治精神。就此,“与公众会面”及“检控周”等活动会持续举办,以保持与社会大众的沟通。

纲领(2)民事法律

  民事法律科会继续向各政策局和部门提供民事法律服务,主要包括负责处理涉及政府的民事司法程序和相关事宜,以及提供法律意见,以确保政府的政策、制订的法例和行政措施,均符合《基本法》及其他适用法律。

  就发展调解及推动更广泛使用调解以解决争议方面,民事法律科辖下的调解小组会继续支援调解督导委员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包括:

(一)继续推广更广泛使用调解解决争议,及教育及宣传《道歉条例》;
(二)落实在西九龙调解中心的调解先导计划,利用调解处理适合的小额钱债审裁处案件,以及其他合适的争议;
(三)在五月举办每两年一次的调解周活动,包括一个以“调解为先 共创新天”为题的调解会议及其他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倡在不同界别更广泛使用调解来解决争议;
(四)深入探讨评估式调解evaluative mediation的操作和所需的基础,目的是为使用调解服务人士提供更多选择,使调解服务能发挥最大效用;
(五)通过争议解决政策统筹办公室统筹律政司内有关调解及仲裁服务的推广工作,积极参与及支持和“一带一路”策略有关推广香港的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活动;
(六)协助设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中的投资争端调解机制。

纲领(3)法律政策

  法律政策科会继续发挥维护法治的重要职能,就《基本法》、人权及政制等事宜,向政府各部门提供法律支援。

  律政司多年来致力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的主要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我们会继续与持份者合作,在内地与海外,包括亚太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推广香港的相关服务。律政司暂定于本年九月份与持份者于广州合办第五届“香港法律服务论坛”,藉此向内地企业和法律界推广香港作为“一带一路”建设及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

  律政司亦会致力优化争议解决的法律框架。立法会于去年六月通过我们提交两项有关仲裁和调解的修订条例草案,分别旨在澄清知识产权争议的可仲裁性,以及容许第三者资助仲裁或调解。有关知识产权仲裁的主要修订已于今年一月一日生效。至于第三者资助仲裁及调解方面的条文,我们现正进行订立规管框架,包括就发出实务守则谘询公众,及委任谘询机构,以监察及检讨在这些条文下成立的规管框架的运作的相关工作,以期早日实施该等法例条文。

  就落实法律改革委员会《刑事法律程序中的传闻证据报告书》的建议方面,我们计划在本立法年度将有关的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纲领(4)法律草拟

  法律草拟科会继续提供政府实施各项政策所需的专业法律草拟服务。该科的工作目标,是草拟能够准确反映政策目的并且容易明白的双语法例。为了达到该目标,法律草拟科会为法律草拟人员提供培训,以促进专业发展。

  “电子版香港法例”于去年二月启用,标志着公众可在网上免费查阅香港法例的另一个新纪元。部分用户于系统启用初期所遇到的技术问题已经得到改善或解决,而旧的“双语法例资料系统”亦会于今年七月一日停止运作。我们正逐步核证香港法例的现行版本,以提供具正式地位的电子版香港法例。我们并计划会进一步提升“电子版香港法例”的系统,以回应用户的宝贵意见。

纲领(5)国际法律

  国际法律科会继续就国际法不同范畴向各决策局/部门提供法律意见,和处理国际司法合作请求。

  国际法律科亦会继续透过与国际组织合作,例如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以及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委员会下“加强经济法律基建主席之友小组”(工作组)的工作,以加强推展香港特区的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从而进一步提升香港特区作为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形象和影响力。工作组自二○一五年二月成立以来,为香港特区提供平台,让我们可分享在利用国际法律文书加强经济和法律基建方面的经验和专门知识,及展示香港特区作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优势,包括优质的法律专业、独立的司法机构,以及成熟的现代法律制度。

结语

  主席,以上是律政司在新的财政年度的主要工作。我和各同事会乐意解答各位委员的问题和听取大家的意见。

  多谢各位。

2018年04月16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