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者资助仲裁相关条文生效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2017年仲裁及调解法例(第三者资助)(修订)条例》(《修订条例》)第3条有关第三者资助仲裁的相关条文今日(二月一日)开始生效。

  上述条文厘清第三者在香港资助仲裁不受助讼及包揽诉讼的普通法原则所禁止,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吸引力将有所提升。

  政府去年十二月七日已发出《第三者资助仲裁实务守则》(《守则》),以订立通常预期出资第三者在进行与第三者资助仲裁相关的活动时须遵从的常规和标准。《守则》可帮助订立第三者资助仲裁的最低标准,并为受资助方提供保障。

  《修订条例》已获立法会通过,以实施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所发表《第三方资助仲裁》报告书内的建议及调解督导委员会的意见。

2019年2月1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