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会见传媒谈话内容(只有中文)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今日(七月二十五日)前赴广州前在西九龙高铁站会见传媒的谈话内容:

律政司司长:行政长官和司局长星期一已就七月二十一日所发生的破坏和暴力事件,向大家表示我们整个政府均是震惊和作出强烈讉责。政府亦已表明我们会积极跟进,依法追究。我在此亦再说,警方现时已展开工作,大家也可以见到警方已经开始逮捕一些人士,有需要时,我们会提供法律意见。当案件交予律政司时,我们需要就证据、法律和检控守则作出检控决定,警方也需要时间工作,希望他们会加快相关的工作,作出调查,律政司亦会配合。因为有机会我们会就当日所发生的事情,可能要作出一些检控决定,所以我在此不适宜再进一步评论。

  另外,我亦注意到将会有其他游行进行,香港有言论自由,有游行权利,但我亦注意到最近有些游行最终演变成一些暴力行为、一些破坏的行为,令大家市民不安心,令市民害怕,商户也受到影响。所以我藉这个机会呼吁大家必需要向暴力说不,大家必须和平理性地做相关的事情。香港的法治得来不易,不单警方执法,律师或律政司也要按相关的法律来做我们的检控工作和其他事情,法庭按法律作出审判,我们每一个市民也有责任去守法,我们才能维护香港整个社会的治安。所以我在此呼吁各位市民要和平、团结地处理事情。

记者:司长,两条问题。第一,有前高官和商户也开始要求设立独立调查委员会去处理警民冲突和元朗的事件,其实现时政府会否有一个新看法,会否全面撤回《逃犯条例》以回应整个社会的诉求?另一条问题是关于安乐工程,有报道指你可能没有申报利益?可否解释一下?

律政司司长:就独立调查委员会,行政长官和政府已一起思考过不同人士的相关意见,认为用现行机制跟进和做相关事情会是最恰当,所以就此我没有相关补充。

  至于有关安乐工程的相关股份,我在此跟大家再讲,我没有实益股份(beneficial interest in shareholdings),亦没有实际的利益,所以并不需要申报。就相关公司在deemed interests(当作持有的权益)的披露,这并不代表我实际持有其股份,亦不代表我有实际的利益,我就股份方面没有股息权、没有股东的权利,亦没有权处理或查询相关的股份。昨日相关公司亦已作出澄清,所以希望大家清楚理解,我在股份方面没有实际利益,所以无须申报。

2019年7月25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