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英国下议院报告的声明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今日(十一月六日)强烈反对英国下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报告中对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指控。

  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香港有自己的法律制度,并由自己的法院行使独立司法权(包括终审权)。司法独立得到宪制保障,一如香港市民日常行使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及和平集会的自由。

  在近日的事件中,有示威者偏离了和平表达的方式并诉诸于加剧的暴力手段。政府致力遏止暴力行为,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和财产。

  终审法院自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成立以来,在差不多所有的上诉案件中,均邀请一名来自海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终审法院的判决书,包括由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所撰写的,均获本地及海外法律界广泛认同。

  我们强烈反对将司法任命政治化,有关任命根据独立的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按其司法和专业才能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所有尊重法治的司法地区应坚守司法独立的重要元素。

  香港特别行政区珍惜司法独立和法治。我们相信,邀请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法官来港担任终审法院法官的制度会持续运作良好。

2019年11月6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