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建议适用于香港的公众咨询展开



律政司今日(三月二日)发表关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销售公约》)建议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咨询文件(建议),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在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就有关建议提交意见。

《销售公约》是一项订明统一规则的条约,规管该公约范围内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成立、履行及违约时的补救办法。该公约旨在为国际货物销售提供一个现代、统一、公正的制度,并藉此使商业交易具有确定性及降低交易成本。具体而言,该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但相关的当事人有选择完全或部分不适用该公约的权利。《销售公约》现有93个缔约国,包括不少“一带一路”的沿线国家,而这些缔约国各有不同的法律传统,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共占全球经济总值逾三分之二。

为搜集及广泛了解各界持份者就有关事项的意见,律政司今日就该建议展开公众咨询。咨询文件及相关资料已上载律政司的网页www.doj.gov.hk/sc/featured/consultation_paper.html。

律政司欢迎公众就咨询文件中提及的事项提出意见。请将意见(信函标记为《销售公约》)在二○二○年九月三十日或之前以下述方式提交予国际法律科(条约法律组):邮寄至香港中环下亚厘毕道18号律政中心中座7楼国际法律科(条约法律组);传真至3918 4791;或电邮至ild@doj.gov.hk


2020年3月2日(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