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今日(三月三十日)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和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作出以下声明:

  我欢迎及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选举制度,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并确保「一国两制」沿正确方向发展,保持香港特区的长治久安和繁荣稳定。

  中央在短时间内积极收集香港各界对完善选举制度的意见,让全国人大常委会充分考虑。增加选举委员会和立法会的人数及组成,正好反映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及更广泛的代表性,代表香港特区的民主选举制度向前迈出重要的一步。

  香港特区政府将按新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完成本地立法及修改相关法例。我会率领律政司全面配合政府的工作,尽早落实完善选举制度,提升香港特区的治理效能。

2021年3月30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