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尊重《基本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

  对于有评论武断地指香港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受损,律政司今日(四月十七日)作出以下声明回应:

  我们绝不同意一些政客提出欠缺事实基础的批评。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视《基本法》保障的权利和自由(包括集会、游行和示威自由),但这些权利和自由并非绝对,是可受到限制,包括基于公共秩序及保障他人的权利和自由。

  令人遗憾的是,法庭独立地履行司法权判刑却引来一些基于政治理由而作出的无理批评。我们必须重申,按国际法和不干涉的基本原则,外国政府不应企图干预香港特区的事务。

2021年4月17日(星期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