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出席立法会前厅交流会后会见传媒谈话全文(附图)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上午出席立法会前厅交流会后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律政司司长:各位传媒朋友,大家早晨。首先我很多谢(立法会)主席和立法会同事安排今日的前厅交流会。我亦非常高兴有54位立法会议员出席今日活动。今日其实除了律政司的职员外,很高兴邀请到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和劳福局局长Chris(孙玉菡)一同出席;亦有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专员Tommy(袁民忠)和副专员Benjamin(莫君虞),还有行政署副行政署长(任雅玲)陪同一起讨论涉及法治或法律方面的问题。

  至于律政司方面,我们所有不同部门总共七位专员也有参与今日的交流,他们分别是民事法律专员、法律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法律草拟专员、刑事检控专员、律政司政务专员、国际法律专员和法律政策专员。亦有邀请两位主管由我新成立的法治建设办公室的年轻律师一同参与。

  大家都理解到在《施政报告》中,律政司有一些新措施。就这些新措施,今日我们围绕六大主题和议员进行了非常好和坦率的交流,包括法治教育普及化的问题,第二是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融合发展,第三是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推广,第四是一些法律适应化的问题,第五是法律科技,最后是关乎儿童和劳工保障的问题。在刚才的交流过程中,很多议员均向我们提出一些其他他们很关心、与律政司工作或与香港法律很有关系的问题。

  我感到非常高兴,觉得今日的交流非常有意义,不但让律政司更了解议员关切的问题,亦提供机会让我们与议员直接交流和沟通。我深信前厅交流会只是众多行政机关与立法会建立更紧密关系的其中一个举措,我们期望将来能够多举办不同形式的活动,目的只有一个:希望我们能够增加相互的了解,令大家的工作更加顺利。

  我很同意及支持刚才大主席(立法会主席)提出的「世界杯」例子,大家属同一支球队,大家都希望争取好成绩,好成绩是以全香港市民的福祉为依归。行政与立法机关怎样可以做好这事情——可能大家踢的角色不同,有些是后卫、有些是前锋、有些守龙门,但最重要是整个团队能够互相配合、有默契。这次交流对我们促进这方面的默契和合作非常重要及有建设性,所以,我再一次在此多谢主席及所有议员的支持,亦多谢立法会同事协助安排今日的活动。我们感到非常鼓舞,会继续多做这方面的事情。

  我知道大家可能有问题,考虑到今日活动的性质,希望大家就今日立法会前厅交流会与立法会议员的沟通提问。

记者:就错播国歌事件,亚洲榄总解释是人为错误,你觉得暂时看来有没有违反国安法?会不会相信是人为错误?另外想问外判检控官要承诺遵守国安法,有行会成员认为是「阿妈系女人」,为什么要特别新增这个要求呢?

律政司司长:刚才你的问题与今日的前厅交流会并没有特别关系,但我也简单回答,关于外判检控人员,其实我们在回应传媒时已经作出声明,就此我亦没有特别补充。至于关于榄球的事件,我想大家亦知道一些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我没有掌握进一步的资料,所以没有什么可以和大家分享。

记者:司长,外判大律师要签署承诺遵守国安法,如果不签的话会有什么后果?是否会不获聘用?未来有没有计划有其他要求,例如要他们宣誓?相关要签承诺的要求会不会扩展到其他大律师或者律师?

律政司司长:正如我所讲,我希望大家的问题能够集中在今日我们和立法会议员的沟通。你的问题我刚才已回应了一位记者朋友的说法,之前律政司就此事件已有书面回覆回应了传媒,我没有进一步的补充可以给大家,希望大家明白。

记者:有关Tim Owen案件,上诉庭也不批出许可,为何要申请至终审法院呢?你认为胜算大吗?

律政司司长:刚才也说过,一些正在进行的司法程序,我是不适合去评论的。

记者:就着前厅交流会,公众比较关注一些国安法案件的被告不获保释,或者一些煽动罪行,有没有议员提及?你又如何回应呢?

律政司司长:刚才大家就司法程序是有一些讨论的,我亦表述了律政司的角色,一定是确保所有法律程序都能够及时获得处理,但最重要的关键就是任何涉事的人士都可以在现行法律制度下得到公平审讯,这是最关键的一点。多谢各位。

(请同时参阅谈话全文的英文部分)



2022年11月23日(星期三)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一月二十三日)出席在立法会举行的前厅交流会。图示林定国(第一排左五)丶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第一排左六)丶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第二排右三)与议员於会前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