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陆飞鸿教授为法改会新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开始。

  陆飞鸿教授现于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任教,他将接替已在法改会完成三年任期的陈清汉教授。陆飞鸿教授专门研究合约法、公司法及证券法,并曾任《亚洲比较法期刊》的创始总编辑。法改会相信,陆飞鸿教授的任命将进一步加强法改会的学术实力。

  另外,行政长官已再度委任陈淑薇及邬枫教授为法改会成员,两人的第二届三年任期由二○二三年三月一日起开始。

  陈淑薇是资深新闻工作者,现为新闻教育基金执行委员会主席。邬枫教授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致力钻研国际及中国商法,曾于多个司法管辖区执业和进行研究工作。

  陈淑薇及邬枫教授于二○二○年三月一日首次获委任为法改会成员。法改会相信,陈淑薇的丰富传媒工作经验及邬枫教授的法律专业知识,将继续对法改会的法律改革工作大有助益。

  身兼法改会主席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感谢陈清汉教授、陈淑薇及邬枫教授过去三年对法改会工作的宝贵贡献。

  在上述最新任命后,法改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律政司司长(主席)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当然成员)
法律草拟专员(当然成员)
林文瀚法官
谭允芝资深大律师
陈淑薇
邬枫教授
傅华伶教授
熊运信
蔡关颖琴
陈泽铭
梁高美懿
陆飞鸿教授



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