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举行首次会议(附图)

  律政司「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本月初正式成立,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担任主席,副司长张国钧为副主席。督导委员会今日(二月二十八日)下午召开首次会议。

  成立督导委员会并开展全新的「法治教育领袖培训计划」(「培训计划」)是二○二二年《施政报告》中律政司推进的重点政策措施之一。

  会上,林定国感谢来自相关政策局、司法和法律界,以及法律学院的代表加入督导委员会,就在香港统筹及协调推广法治教育的相关工作提供意见和协助。

  会议讨论及通过督导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以及「培训计划」的初步框架。督导委员会同意在其下设立两个工作小组,分别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陈兆恺和立法会议员简慧敏担任小组主席,跟进「培训计划」的课程及教材设计以及相关的统筹及协调工作。

  「培训计划」会以法治理念为主轴制订课程和教材,以浅白易明的方式教授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法治以及法律制度相关的基础议题,内容涵盖《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内地法律制度,以及香港普通法制度的基本概要等。「培训计划」旨在培训社区不同界别的「培训者」,提升他们在多元的社区工作及岗位中,向他人传递正确法治信息的能力和成效,从而达到全方位推广法治教育的目标。

  林定国表示,督导委员会将全力推动及尽快开展「培训计划」,务求在社区不同层面推广一致和正确的法治信息,让市民大众自觉成为法治的守护者,共同说好香港的法治故事。

  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和职权范围载于附录。



2023年2月28日(星期二)



附录: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录:法治教育督导委员会职权范围



图示律政司司长和督导委员会主席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前排中),律政司副司长和督导委员会副主席张国钧(前排右四)与督导委员会非官方成员陈兆恺法官(前排左四)丶陈志轩博士(前排右一)丶张天任资深大律师(前排左三)丶张明晖(前排左二)丶周伟信(前排右二)丶简慧敏(前排右三)和谭雪欣(前排左一),以及督导委员会官方成员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後排左三)丶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杨何蓓茵(後排右二)丶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後排左二)丶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麦美娟(後排左一)丶署理保安局局长卓孝业(後排右三)和律政司法律政策专员梅基发(後排右一)於会议前合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