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涉港决议和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涉港言论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五月四日)就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的所谓涉港决议,以及美国国会及行政当局中国委员会的涉港言论,对于香港特区落实《香港国安法》和维护人权法治等情况颠倒是非和污蔑抹黑,表示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

  特区政府发言人说:「特区政府强烈谴责和坚决反对一众美国政客故技重施,通过炮制荒谬的所谓涉港决议和发表涉港歪论,就《香港国安法》的落实情况信口雌黄,肆意干预香港特区依法施政、破坏香港特区法治。自《香港国安法》在二○二○年六月实施以来,美国政客恣意妄为,假借不同事件、场合和借口,对尽责、忠诚和依法落实《香港国安法》的香港特区肆意攻击,并对《香港国安法》实施让广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经济活动回复正常、营商环境恢复的实况熟视无睹,其以政治凌驾法治的霸凌行为和『双标』的虚伪面目表露无遗。美国政客出于政治动机,妄图以政治卑劣技俩,破坏香港特区司法公正和社会繁荣稳定,只是自暴其短,理屈词穷,注定以失败告终。」

  发言人表示:「香港特区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国际社会推崇,任何国家、组织或个人企图利用政治力量干预香港特区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应有的司法审判,都是公然破坏香港特区的法治。发表有意图干扰或妨碍司法公正的言论,或作出有同样意图的行为,极有可能构成刑事藐视法庭罪或妨碍司法公正罪。」

  发言人强调:「香港是法治社会,一直秉持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深得国际社会认同。一直以来,香港特区律政司在《基本法》第六十三条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检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并严谨和客观地按照《检控守则》以证据和适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独立的检控决定。律政司在有充分证据令案件有合理机会达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众利益的情况下,才会提出起诉。」

  「至于刑事罪行的被告人,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权法案》的保障下,均会由享有独立审判权的司法机关进行公平审讯。《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清楚订明,香港特区法院独立进行审判,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特区执法部门根据证据、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关的人士或单位的行为而采取执法行动,与其政治立场、背景或职业无关。而在所有刑事案件审讯中,控方必须举证达致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香港特区法院才可将被告人定罪,而被告人亦有法律保障下的上诉权利。」

  发言人补充说:「《香港国安法》第四条明确规定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香港居民根据《基本法》、《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等自由。《香港国安法》第五条规定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包括无罪推定原则、一事不再审原则,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香港终审法院已指出这两条条文对于《香港国安法》的整体诠释至为重要。」

  发言人重申:「特区政府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维护《香港国安法》的权威,依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和义务,同时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权利和自由,确保『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特区政府强烈敦促美国政客立即停止不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行为,并立即停止干涉纯属中国内政的香港事务。」

2023年5月4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