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答问内容(附短片)

  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日(一月三十日)上午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亦有出席。以下是记者会的答问内容:

记者:行政长官,你好。司长好、局长好。想请问一下行政长官,《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是履行香港特区的宪制责任,你认为目前香港所面临的国家安全问题有哪些?所面临的紧迫性体现于哪个方面?第二个问题就是现在目前来说,政府第二十三条立法的专队有哪些工作安排?谢谢。

行政长官:香港现在面对的国家安全风险,我觉得分开两部分,一个是境外的,一个是境内的。境外的,大家都知道,有西方国家针对我们国家的安全发展,也因为个人的政治理由去针对中国,而且外国的情报组织,包括美国中情局和英国的情报单位已经公开讲,会做大量工作针对中国和香港。而且我们经历过二○一九年的港版「颜色革命」,我们都知道这些安全风险可以突如其来。所以在地缘政治复杂,而且风险加大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尽快做好这方面的国家安全维护工作。境内方面,我们经历过二○一九年的「黑暴」,但是外国代理人,以及「港独」这些思想还潜伏在香港社会里面。街头暴乱事件随时可以其他藉口,包括打造为幌子的民生问题、民主问题、一般的生活问题,推波助澜。而且大家都不会忘记,我们还有一些案件已经在法院处理好,包括「光城者」这些可能有人有一些破坏的思想,所以我们也要防范「孤狼式」攻击,一些潜伏性的对抗,因为外国代理人、「港独」思潮还在香港潜伏。

  另外,有关于我们根据第二十三条立法设立的不同队伍,去做好这个立法工作,特别是针对立法建议作清晰而全面的解读,这是重要的。所以律政司司长和保安局局长会在这方面做主导解释的工作,我们还有其他的同事们都会参与,保安局、律政司的同事们都会参与,其他的司局长也会参与,对他们有关的、有联系的团体、人物去讲解。

  我刚才提到,我们不单在香港本地讲解有关的建议,也会针对外国领事、外国商会,确保他们明白香港现在做的立法工作,会带来安全稳定,对整体社会有利,对营商环境,不论是本地、外国,都是有利的。谢谢。

记者:你们好。首先第一个问题,今次的立法有否一个明确的时间表或目标,会期望立法会在暑假休会前完成立法?看到谘询期比二○○三年时短了颇多,为甚么会有这个考虑?会否让外界觉得只是一个「走过场」的形式?第二,刚才特首点名提到英美一些情报机关部门单位,例如今次立法内容有关官方机密的条例可能有一些所谓「敌人」等概念,政府今次立法或未来会否都视英美政府作为「敌人」的概念?多谢。

行政长官:我们的谘询期设计是适合的。刚才我强调,第一,谘询文件很详细地介绍了政府的建议,有助市民认识这方面的问题,帮助他们提供意见。我们明确指出香港面临甚么国家安全风险,他们就会更容易明白。政府的详细考虑和分析还说明了不同国家的法律,让市民更加容易了解。另外,社会普遍对于第二十三条立法有共识,我们亦相信这个共识是尽快将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做好、完成,早一日得一日。香港经历了二○一九年的港版「颜色革命」和「黑暴」,大家都体会到、明白到国家安全真的需要维护、其重要性,以及明白到国家安全风险的真实性,是可能突如其来发生。刚才我亦提到地缘政治复杂,任何国家安全的敌对行为可随时出现,所以这个「短板」我们早一日填了,就早一日减少风险。所以,我们考虑设定谘询的时间是适合的。

  当然,我们今次有大量解说工作,整体的谘询工作是认真的,亦一定会确保市民提供的意见,我们会全部作出充分考虑。我们在收到市民的意见后,会全面作出审视,哪些意见我们应该采纳,哪些意见是适用于我们真真正正确保可以处理到现在或未来的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可以帮助我们去填补我们的「短板」或不足。视乎这些意见有没有一些是我们开首的想法没有涵盖到,我们会考虑这些有用的意见,会否涵盖于之后的立法内容中,这当然要看看谘询期间我们收集到的意见内容。

  其实现时我已经要求同事开始草拟法律,希望尽快向大家交代最后收集到的意见内容。我们亦希望可以尽快完成整个立法工作,这当然包括政府的谘询工作、草拟条例和提交给立法会审议,亦需要立法会在审议时,希望可以尽快审议完毕,尽早填补我们在这方面的一些漏洞和不足。我相信社会已有共识,无论是政府、立法会,我相信都向早一日完成第二十三条立法工作得一日,早一日减少风险这个目标迈进。

  至于维护国家安全,我们并不是针对个别国家。其实,我们只是保护自己。任何人或国家不针对我们,不为我们制造风险,我们是很高兴的,也是应该的。我觉得世界应该和平共处,所以我不希望别人来犯我们,但我们必须保护好自己,当别人真的来犯我时,我们有充分的法律基础去处理,所以我们并不是针对个别国家,但亦要明白国家安全风险是复杂、真实,而且严峻的,大家都看到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地缘环境冲突,所以我们必须尽早做。

记者:你好,想问有关「境外干预」罪。刚才有提到「境外干预」罪,是否换言之如有外国政府、外国组织或外国政客就本港一些判决或法律发表声明,就已经触犯了「境外干预」罪?另外,想问谘询和解说方面,可否说说具体是透过甚么场合或方式向国际解说?以及本港谘询和解说名单会否包括没有议席的民主派政党?

行政长官:首先,任何人对政府有意见或批评,甚至可能是很尖锐的批评,这些都是容许的,我们一向都欢迎对政府有不同的意见,负面或正面的意见也好,我们都希望听的,事实上,大家都看到每日的报章、媒体都对政府某些做法有不同的声音。

  我希望大家清晰认识一个重要的考虑,有很多时候都会问标准是甚么,其实标准是清晰的──你有没有意图,英文的法律字眼是mens rea──你有没有意图、你有没有这样的用心。如果没有犯罪意图,在香港的法律制度下会受到法律保障,是没有问题的。所以如果你有任何意见发表但你没有意图去危害国家安全的话,原则上都是法律所容许,所以这是很清晰的。我听过一位德国商会代表谈及对国家安全法律的看法,他说他不会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的想法,所以他对我们任何国家安全法律不会有任何顾虑。就是这么简单的标准──有没有意图,有没有意念,英文是「mens rea/with a view to/with the intention/with the aim to」。我相信这些都令大家更明白。所以无论是本地或者外国人士提出任何意见,如果他没有打算危害我们的国家安全,是无须有任何顾虑的。

  我们对于今次谘询的解读工作会是全面发挥,尽量做好,当然会针对我们认为特别关注这方面的一些界别,对他们作讲解安排,有些会实体,有些则会线上进行。我相信人数是多的,希望尽量接触多些人,层面会是广泛的,对外国解读时会接受外国传媒的访问,我亦强调除了政府官员,我相信香港很多在这方面有认识、表示支持,或对条文有看法的人士,都会很乐意向外国媒体解读。所以,我们在这方面会很全力、很认真、很大量去做。谢谢。

记者:你好。想问恒指今早开市再跌,如何评估整个立法工作对香港经济的影响?是否评估过不会引发新一波移民潮?第二条问题想问警方会否批准类似二○○三年反对二十三条的游行?谢谢。

行政长官:我说过了,任何经济活动都必须有一个安全和稳定的环境,不安全和不稳定只会对经济有坏影响。例如正在打仗的地方,你不会投资;有冲突的地方,对于经济发展一定是负面影响。所以《香港国安法》和现时打算立法的第二十三条的新条例,正正是帮助我们的营商环境,确保香港有一个安全和稳健的情况,让任何人都可以在这里很自由地发展经济活动。

  股票市场的波动,大家都知道有很多因素,包括利息是否高企、整个环球经济有没有风险和压力、供应链有没有被阻碍,以及全球有没有一些战争或冲突令大家紧张。股票市场的波动,大家知道受不同因素影响,但如果没有安全和稳定的环境,无论是甚么正面因素,都是虚假的,都是空中楼阁,都是在浮沙上建立的假象。安全和稳定的环境,对经济发展必然有利,我相信没有一个人可以反对这个道理。

  第二,人的流向必然是针对安全和稳定的地方,例如我们看到有些地方不幸有战役,看到当地的人民都向着一些他们认为安全稳定的地方流向,所以香港有安全稳定的地方、有安全稳定的环境,我相信是让所有人向着香港流向的一个正面的重要元素。

  另外,有关游行示威,强调了多次又多次,香港市民合法享有的自由和权利,现时正在享有的,将来继续享有。在《基本法》、《香港国安法》,以及刚才所提及的两项国际公约,即《公民及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都说好了、说得很清楚自由和权利的标准。任何案件在法庭审理时,当然都一定要确保符合这些标准。这方面的任何公众活动都会按着香港法例进行,但在行使任何权利和自由时必须要守法。我们会全面保障市民在香港享有的合法权益,无论参与公众活动也好,从事任何行业也好,我们会保障大家依法享有的自由和权利。多谢大家。

(请同时参阅答问内容英文部分)



2024年1月30日(星期二)





网上广播:
行政长官主持「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



相关连结
「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开场发言(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附件
「维护国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公众谘询」记者会投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