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副司长联同保安局局长丶商经局副局长丶财库局副局长和保安局副局长出席立法会前厅交流会後会见传媒谈话全文(只有中文)(附图/短片)

  以下是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二月二十一日)上午联同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百里博士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和保安局副局长卓孝业出席立法会前厅交流会後会见传媒的谈话全文:

律政司副司长:各位传媒朋友,首先祝各位龙马精神。今日与各位传媒见面,大家看见除了我,还有保安局局长以及三位副局长一起。

  新一年,特区政府会继续全力谋发展丶拼经济丶惠民生。而安全是发展的基础,所以今日龙年首次前厅交流会的主题亦围绕「安全」这个关键词。我很高兴今日约有60位立法会议员出席(交流会),他们亦向我们提出很多宝贵意见,我在此表示由衷感谢。

  今日的交流会有两个主题与各位议员分享和听取意见,第一个主题是有关打击网络及电话诈骗的措施。

  大家也知道,随着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网络及电话诈骗亦非常普遍,涉及的损失金额越来越巨大,无论对企业或对个人造成很大的损失和伤害。骗徒行骗手法亦可以说是层出不穷,所以我们要群策群力去打击这些有关诈骗的罪行。

  为展示特区政府打击诈骗的坚定决心,今日保安局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丶警务处丶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和律政司的同事全体出动,与立法会议员从防范骗案丶执法行动和公众教育等等不同角度交流,商讨有关打击诈骗的工作。在此,我亦很感谢他们的真知灼见。

  至於今日第二个主题,是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工作。

  特区政府自谘询开始,已经马不停蹄地与社会不同界别进行解说。今日我和保安局局长,以及刚才提及的其他相关同事,亦难得可以藉着前厅交流会这个难得的机会,在谘询期完结前与立法会各位议员面对面交流丶解说,并且聆听他们的宝贵意见。

  刚才的讨论非常坦诚,议员除了向我们表达意见之外,亦向我们转达了在社会上他们从不同界别所收集到的意见和市民关注的地方。我们会好好整理和分析这些宝贵的意见。

  在此亦请大家留意,有关《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的公众谘询期至二月二十八为止,即还有大约一星期便结束。我呼吁大家把握时间将意见透过电邮丶传真或邮寄至保安局。政府必定会详细研究和考虑大家的意见,尽快完成本地立法工作,完善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让香港可以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去谋发展丶拼经济丶惠民生。

  接下来,我请保安局局长和大家谈谈。请保安局局长。

保安局局长:各位香港市民丶各位记者朋友。在今天的前厅交流会,我就着第二十三条立法,与很多位议员作出坦诚及深入的交流。在会议中,议员除了给予很多宝贵意见外,亦反映了一些市民的意见及关注点,我们亦留意到市民比较关注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是关於「煽动意图」罪,会否批评一下政府便犯法。我再重申一次是不会的。因为「煽动意图」罪是现在已经存在的法例,主要是针对一些煽动的丶挑拨性的言语,要有挑拨性的;而在谘询文件内已提及,一些基於事实及正当对政府的批评,是不会违法,我们欢迎向政府表达意见。

  第二个关注点是关於「国家秘密」。我亦重申一次,「国家秘密」在谘询文件内提及有三大要素。首先要在没有合理权限下透露,第二是相当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第三是范围属表列的七个范围,包括了一些中央政府或特区的重要决策丶一些政治丶社会发展或国防等等的范畴。「中」了这三个要素後,还要有(犯罪)意图,才会有机会违法,所以市民一般做研究丶做分析而自己得出结果是不会违法。我在此再次重申这一点。

  第三个关注点关於「境外干预」罪,「境外干预」罪也有三个要素。第一个是要配合境外势力。第二个是使用不当行为,不当行为包括明知而作出一些关键而失实的陈述,或者用暴力或违法或胁迫的方法而达到干预效果。干预效果包括影响我们的选举丶立法会运作丶甚至是法庭的运作,亦要切合这三个要素及加上有(犯罪)意图才会违法,所以一般跟外国团体进行交流活动是绝对不会有误堕法网的情况。

  我们解释了之後,基本上议员都充分明白及理解,亦会向市民转达(相关信息)。从我跟市民的接触亦知道,我们经过多方解说,我们过往举办了差不多二十场解说会,亦在电台丶电视台丶报章做了很多次解说,而市民大体上明白这些情况。但在我们的交流中,亦留意到很多外部势力或者一些「走佬」去外国的香港人,这些大部分是通缉犯,仍然继续在外国进行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人,往往还是刻意就着我刚才所提及明知道是不对的事情,继续作出误导性甚或是假的传闻。我相信香港市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因为第二十三条立法正是只针对这些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对一般市民只会有保护作用,对做生意的人只会有更大保障,立法只是针对这些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包括这些外部势力和「走佬」去外地的人。

  不久将来,当我们完成谘询便会推出法案,我们也预期推出法案後,这些我们要防范的人,即这些外部势力丶已「走佬」仍想危害我们的人,会有更多抹黑工作,所以我希望各位市民要认清事实真相,第二十三条是保护我们安全。多谢大家。

记者:局长,之前你点名自由亚洲电台,他们现在做的事是否算是「境外干预」或「间谍」罪?

保安局局长:每一个个案是否违反法例需要逐个去看,不能够概括地说。但无论是否犯法,如果你刻意用一些错误的信息丶假资讯,一直抹黑我们的立法工作,这件事我必须要指出,告诉香港市民,让香港市民认清这些外部势力和那些已「走佬」丶想危害香港安全的人的嘴脸。

记者:司局长,想问谘询期大概还有一个星期就完结,现在收到的意见数量是多少?如何评估市民的反应?之前说过会「边谘询,边草拟」法案,现时进展如何?是否会在三月中交给立法会?另外,想问问「煽动」罪,看到文件研究调高「煽动」罪的刑期,其实看到过去「煽动」罪的案件,全部都罪成,为何仍会觉得要提高刑期?是否例如部分案件,好像「羊村」案刑期不足够?上诉庭讲关於暴力的元素,有处理相关方面,会否都考虑上诉庭的判决然後才去整理条文?

保安局局长:首先,就着谘询的情况,我们现在一直不停在检视和分析谘询的情况。就着我们过往一些解说会里,刚才我亦讲过,最主要关注的几点都是有关「煽动意图」丶「国家秘密」和「境外干预」。我们会在谘询期进行期间一边做分析,希望可以尽快将分析结果汇报给联合委员会(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及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联席会议)。至於你刚才提过,在「煽动意图」方面,正正刚才你提过,在「羊村」案中,法庭讲得很清楚,就是用误导性的文宣令市民不相信政府,甚或憎恨政府,有机会令社会混乱,甚至推翻政府,这是非常严重的情况。在目前的法例来看,我们看到判刑可能未必足够,所以我们必须检视,要有一个足够的刑期去反映这些罪行对国家安全的影响。

记者:刚才你提到预计方案出来後,就会有更加多在海外的人可能会作出攻击丶误导,届时反驳队的运作或者官员方面会如何做?甚至是如何去阻止这些事,令市民不会相信?第二,我也想问刚才行家所问,现时草案的草拟到甚麽地步?是否真的三月可以提交立法会?

保安局局长:有关反驳队的工作,一日有抹黑的情况,反驳队都有责任向市民讲出真相。

律政司副司长:你也听到行政长官昨日在行政会议前会见传媒时已说过,会尽快做好这件事。刚才局长都说过,其实在谘询期间我们每一次收到意见後,并非单单放着待谘询期完结後才处理,我们每一日都在处理这些有关的意见。有关起草的工作,相关司局的同事每日均马不停蹄丶密锣紧鼓地进行,务求可以尽快预备好有关的草案,尽快提交予立法会。

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今日(二月二十一日)出席在立法会举行的前厅交流会。图示张国钧(第一排右三)丶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第一排右四)丶保安局局长邓炳强(第一排右五)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百里博士(後排右二)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第一排左一)和保安局副局长卓孝业(第三排左二)与议员於会前合照。
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左二)今日(二月二十一日)与保安局局长邓炳强(中)丶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局长陈百里博士(左一)丶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副局长陈浩濂(右二)和保安局副局长卓孝业(右一)出席立法会前厅交流会後会见传媒。

网上广播 : 律政司副司长出席立法会前厅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