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三题∶律政司司长的外访活动

  以下是今日(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林新强议员的提问和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悉,律政司司长自二○二二年七月至今多次外访,积极向国际推广香港的法律服务,为业界创造更多深化合作的机遇,让香港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自二○二二年七月至今,律政司司长的外访次数为何;该等外访的名义,以及涉及的费用为何;及

(二)鉴于《十四五规划纲要》确立香港为八个重点领域发展中心的定位(包括国际金融中心、国际创新科技中心、中外文化艺术交流中心、国际贸易中心、国际航运中心、国际航空枢纽、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以及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律政司司长于外访时就宣传各个重点领域发展中心所占的比重为何?

答覆:

主席∶

  就林新强议员提出的问题,现综合回覆如下:

  律政司司长一直致力透过外访说好真实的香港故事,宣传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普通法制度的独特优势及深厚稳健的法治基础,以确立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律政司司长于二○二二年七月至今共有23次公务外访,涉及的总支出为接近港币一百万元。

2025年1月22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