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

下稿代法律改革委员会发出:

  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今日(二月二十八日)宣布,行政长官已委任习超教授为法改会新成员,任期三年,由二○二五年三月一日起开始。

  习超教授现为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院长。他将会接替自二○二○年起担任法改会成员的邬枫教授。习超教授专门研究中国法律、公司法及管治、证券规管、财经规管和实证法律研究。法改会相信,习超教授的丰富知识及真知灼见,将有助法改会推动法律改革。

  身兼法改会主席的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感谢邬枫教授多年来对法改会工作的宝贵贡献及意见。

  在上述最新任命后,法改会的成员名单如下∶

律政司司长(主席)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当然成员)
法律草拟专员(当然成员)
林文瀚法官
陈淑薇
熊运信
蔡关颖琴
陈泽铭
梁高美懿
陆飞鸿教授
庄迈豪教授
骆敏贤资深大律师
习超教授

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