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举行首次会议(附图)

  律政司的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今日(十一月十七日)举行首次会议,讨论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和未来工作。

  工作小组于十月下旬成立,由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担任主席、副司长张国钧博士担任副主席,成员包括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业界专家。工作小组成员会就香港的仲裁法律框架向律政司提供意见,包括审视《仲裁条例》(第609章)并提出修改的建议,以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仲裁中心的地位。工作小组成员的任期为两年。

  工作小组的职权范围及委员名单见分别见附件一及附件二。

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



附件一

附件二



律政司的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今日(十一月十七日)举行首次会议。图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前排中)和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前排左二)与工作小组成员在会议前合照。
律政司的仲裁法律改革工作小组今日(十一月十七日)举行首次会议。图示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左三)和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左二)与工作小组成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