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宣布,副民事法律专员戴思劲将于明日(二月二十五日)起接替张锦慧出任民事法律专员。在律政司服务逾三十年的张锦慧会同日开始退休前休假。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欢迎有关任命。他说:「戴思劲是一位具卓越专业能力和领导才能的资深官员,我深信他能领导民事法律科迎接未来挑战,继续为香港提供专业和优质的服务。」
林定国十分感谢张锦慧尽忠职守,在任内作出宝贵贡献,祝愿她退休生活充实及愉快。
民事法律专员职位属律政专员职级(首长级(律政人员)薪级表第6点),职责包括就政府政策涉及广泛复杂事宜,提供民事法律方面的意见,并向政府各决策局和部门提供法律支援,包括所有民事诉讼和审裁处工作,以及仲裁、调解和法律谘询服务。
以下为两位官员的个人简历:
张锦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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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锦慧于一九八九年和一九九六年分别在英国及香港取得律师资格。她于一九九五年获委任为高级检察官,于二○○一年晋升为副首席政府律师,于二○○八年升任首席政府律师,及后于二○一五年获委任为律政专员,自此出任民事法律专员一职。她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服务逾三十年,于二○二五年获颁银紫荆星章。
戴思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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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思劲于二○○二年在香港取得律师资格。他于同年获委任为政府律师,于二○○七年晋升为高级政府律师,于二○一二年升任副首席政府律师,到二○一九年再擢升为首席政府律师。他在律政司民事法律科服务逾二十年,于二○二二年至二○二四年间他在律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法治建设办公室工作。
完
2026年2月24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