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四题:建设大湾区法律人工智能基座大模型

  以下是今日(五月二十七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英鹏议员的提问和律政司副司长张国钧博士的答覆:

问题:

  关于构建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法律行业的人工智能基座大模型,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因应大湾区「一国两制三法域」的特殊状况,政府会否牵头研究构建上述大模型及主导香港部分的搭建工作,并订定明确的发展目标、落实路线图及时间表,以配合国家发展部署;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二)在推动三地法律数据库互通及算力资源共享的过程中,政府会否联动粤澳相关部门,建立涵盖数据安全、关键基础设施安全及合规审查的治理机制对接,以保障跨境法律服务及司法协作的稳健发展;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及

(三)政府会否尽快完善法律科技相关的法规与道德指引,并将人工智能素养、数据伦理及法律科技应用等内容纳入法律专业核心课程体系,以培养德才兼备并具有法学与科技视角的复合型人才;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吴英鹏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后,现综合答覆如下:

(一)及(二)政府一向积极推动本地人工智能发展,为业界提供所需的配套支援,促进形成「基座大模型+行业应用」的生态,推动香港把握AI发展所带来的升级转型及机遇。有关构建粤港澳大湾区法律行业的人工智能基座大模型(大湾区大模型)及推动三地法律数据库互通及算力资源共享的建议,需由粤港澳三地共同研究,并与业界及持份者深入探讨,掌握业界的具体需求,以及审慎评估大湾区大模型的目标、可行性以及相关技术等问题。律政司会认真考虑相关建议,同时仔细研究就构建大湾区大模型、大数据训练及应用大模型过程等各范畴面对的不同挑战。

(1)资源投入

  粤港澳三地各自有不同的法律法规,构建可靠及可持续的大湾区大模型需要利用大量不同类型的资料,以及能应对庞大数据的算力基础,并具备数据持续更新与输出内容核实校对功能的训练技术。而在应用过程中,也须应对合规的问题。因此,构建、应用及维护大湾区大模型,将会涉及庞大财政资源的投入,并需克服多项复杂的技术挑战。

(2)数据治理的挑战

  粤港澳三地现时就跨境数据治理与管辖、数据流动标准、本地化存储规则等,均有不同的法律法规和适用标准。如大湾区大模型需应用在跨境法律实务中,往往会涉及商业、财务及其他敏感的资料。因此,在大湾区大模型的构建、应用及维护方面,如何确保数据安全和法律专业保密权获妥善保障,将会是其中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政府致力在符合数据安全法律框架及保障个人私隐的前提下,推动各类数据于大湾区内安全有序地跨境流动。创新科技及工业局与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于二○二三年十二月共同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香港)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标准合同》的便利措施,促进及简化内地个人信息跨境流动到香港的合规安排。

  就香港法律业界而言,律政司一直透过多元的方式与业界及各方持份者交流,加强了解业界具体需求和法律科技市场的发展,并研究和制订有关法律科技的政策措施。目前,律政司正积极鼓励业界更广泛利用法律科技,例如应用于文件生成、工作程序管理、线上争议解决及审讯支援等,进一步提升业界的竞争力。

(三)政府采取正视和积极的态度,应对AI的发展和应用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所需的规范,在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之间取得平衡。

  就完善法律科技相关的法规与道德指引而言,为检视不同政策范畴内的法律是否能配合科技上包括AI的发展,律政司已于本年第一季为成立「检视支持更广泛应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跨部门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召开督导委员会会议,协助各政策局和部门以高度聚焦的方式,严谨检视其政策范畴下的法律。工作小组的目标是让各政策局及部门能按实际环境研究具针对性和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数字政策办公室亦制订《人工智能道德框架》及推出《香港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指引》,为机构在开发及应用AI技术的项目,提供识别和管理项目的潜在风险的指引,并建构一套符合香港情境、具本地特色的治理框架。

  律政司亦非常重视须持续培养兼具法律知识与科技素养的人才。作为法律教育及培训常设委员会(常委会)的成员,律政司不时于常委会中提出提升香港法律教育质素的建议,包括将法律科技及AI融入法律课程。三所法律学院近年已于法学士及法律博士课程中引入有关法律科技及AI的科目,务求确保毕业生具备足够能力,应对由科技发展带来的执业挑战以及社会需要。

  多谢主席。

2026年5月27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