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欢迎司法机构设立香港国际商事法庭

  香港特别行政区(特区)政府今日(五月二十八日)欢迎和支持司法机构宣布将设立香港国际商事法庭,专门审理重大的跨境国际商事纠纷,标志着香港法治体系发展迈向新里程。

  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国家『十五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健全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诉讼等机制,支持香港巩固提升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和国际航空枢纽地位,深化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建设。香港特区是全国唯一实行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区,以普通法为基础的香港商业经贸法律与国际商事规则连接,一直深受国际商界和投资者信任。设立香港国际商事法庭,充分体现香港在『一国两制』下发挥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为国家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新的更大力量,同时进一步推动国际商事规则发展。」

  诉讼、仲裁和调解是解决争议的三大主要途径。香港在积极发展国际仲裁和调解的同时,诉讼依然是最基本及不可或缺的争议解决方式之一。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司法制度稳健完善,设立香港国际商事法庭能为跨境交易、国际贸易、金融、基建或投资项目等全球高价值或复杂的商事争端提供公平、公正和专业的处理机制。

  李家超说:「香港一直支持自由贸易,是全球第五大商品贸易经济体,总部设在香港的国际调解院已经开业。当前地缘政治复杂多变,各经济体对于具国际公信力的商事争端解决平台需求殷切。设立香港国际商事法庭将强化香港在国际诉讼方面的核心能力和优势,与香港现有的国际仲裁和调解服务相辅相成,为全球企业或投资者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争议解决选项,进一步提升香港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的国际竞争力,推动香港在国际争议解决服务迈向更高层次发展。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在国际上享有崇高声誉,我深信香港国际商事法庭秉持香港司法机构的卓越和专业的公信力,会备受国际尊崇。」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注意到,香港国际商事法庭将会聚焦处理复杂且高价值的国际商业纠纷,而审理案件的法官不仅来自香港,亦会包括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中、在该类案件具备声望和经验的法官。此外,法庭将参考其他国际商事法庭的做法,制定专门的实务指示,精简诉讼程序,确保案件得到及时和高效的处理。他表示香港国际商事法庭切合国家、香港和国际商贸社会的需求和期望,亦会为香港法律业界带来新机遇。

  林定国指:「特区政府极有信心,香港国际商事法庭凭借其国际化的法官背景和高效的诉讼程序,不仅能对其审理的案件作出具权威性及令当事人信服的裁决,其判例亦会对国际商事法律的发展带来重大贡献,从而进一步巩固香港普通法司法制度在国际间的声誉和地位,更好发挥香港在『一国两制』下这方面的独特优势。」

  特区政府全力支持和配合香港国际商事法庭的筹备工作及相关安排。

2026年5月28日(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