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落实民商事司法文书新送达安排相关的附属法例刊宪

  政府今日(十月十六日)在宪报刊登与落实《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新安排》)相关的附属法例,即《2026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2026年区域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及《2026年婚姻诉讼(修订)规则》。上述附属法例将于二○二七年三月三十日实施。

  现行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现行安排》)实施至今超过二十七年,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提出的请求日益增加。为提升两地法院就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效率,律政司与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四月二十日签署《新安排》,以完善内地与香港相互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机制,进一步促进两地法律制度的机制对接和规则衔接。上述附属法例旨在于香港实施《新安排》,而在内地,最高人民法院将会就《新安排》的实施发布司法解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与最高人民法院同意《新安排》于二○二七年三月三十日生效,取代《现行安排》。

  为落实《新安排》,高等法院规则委员会根据《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第54条于二○二六年十月十二日订立《2026年高等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区域法院规则委员会根据《区域法院条例》(第336章)第72条于二○二六年十月十二日订立《2026年区域法院规则(修订)(第2号)规则》;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根据《婚姻诉讼条例》(第179章)第54条于二○二六年十月十二日订立《2026年婚姻诉讼(修订)规则》。

  律政司发言人表示:「相关附属法例落实《新安排》以增加向在内地人士送达民事法律程序(包括婚姻法律程序)司法文书的方式,推动跨境民商事案件及时高效审理,加强保障两地当事人权益,更好地满足两地日益紧密的社会联系和司法需求。」

  政府在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向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介绍《新安排》的签署和落实工作,委员会以及香港律师会和香港大律师公会的代表普遍欢迎有关签署并支持落实《新安排》。政府亦就有关法院修订规则的拟稿谘询包括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相关持份者,并已适当地吸纳其意见。

  上述附属法例将于下星期三(十月二十一日)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完

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