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改革

“应否改革激怒这个谋杀罪的非完全辩护理由?如属肯定,则理由何在和应该如何改革?如属否定,理由何在?”

或许大家会觉得这个问题十分艰涩,可以提出清淅论点的人必定是从事法律行业已久。但如果我跟大家说,有六位法律学生以全面、仔细和透彻的方式探讨这个问题,大家又会否感到意外?

其实这六位法律学生,就是今年法律改革征文比赛的得奖者。这个征文比赛由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举办,希望可以令法律学生明白到法律改革的重要性,也让他们思考如何改革香港法律和提出建议。得奖学生分别获派到知名的律师行、大律师事务所、商业机构或律政司实习一至两个月作为奖励。我希望这次实习会为他们带来一个宝贵的经验,对日后从事法律工作有所帮助。

如果大家对他们的作品有兴趣,可以到法改会的网站下载或浏览。

我也想简单介绍一下法改会。它是一个独立于政府的组织,负责研究就特定课题应否及如何改革有关的法律,所发表的报告书会提交给相关决策局进一步考虑是否接纳。去年法改会辖下的三个小组委员会发表了咨询文件,另外,性罪行检讨小组委员会早前亦发表了《窥淫及未经同意下拍摄裙底》报告书,以回应社会对这种罪行的关注。

以上就是法改会的工作,但很多时立法建议都是由决策局提出。律政司会向决策局详细了解立法建议的背景和目的,就是否符合《基本法》等法律事宜提供意见。负责草拟的律师亦会与决策局紧密联系,根据政策方向来草拟法例,之后也会协助决策局完成所需的立法程序。

作为律政司司长和法改会主席,我十分重视保持香港的法律与时并进,我会继续积极推动落实法律改革的工作。

2019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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