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国际和本地推广调解服务

我早前接受了姚定国律师的专访,与他分享律政司如何在国际及本地进一步推动调解服务,访问今日刊登,欢迎大家前往Kluwer Mediation Blog (http://mediationblog.kluwerarbitration.com/2020/08/02/interview_with_hksj/) 浏览。 访问内容的中文译本如下:

在替代争议解决的领域里,调解在解决全球不同规模的争议当中,担当重要角色。香港是亚太区内的调解服务枢纽,很多人都想了解香港可以为调解发展的现在与未来作出甚么贡献。今日很荣幸邀得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与我们分享调解服务如何透过各项政府计划,在本地及国际得到广泛应用及予以推广。

郑若骅资深大律师于二○一八年一月六日获委任为律政司司长。她才华洋溢,既是资深大律师,也是特许工程师,更同时为处理复杂的国际商事及国际投资争议的特许仲裁员。

郑若骅女士是经全球选举成为首位出任特许仲裁学会主席的亚洲女性,亦是“Alexander Lecture”讲座历史上首位女性讲者,令我深表敬佩。她也是世界银行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仲裁员,并曾任世界银行制裁委员会成员。郑若骅女士既拥有坚实的仲裁背景,同时看到以调解方式解决争议,尤其在解决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议的效益。

姚定国:不如我们由律政司在争议解决方面的工作,特别是有关推广调解成为争议解决的方法开始说起?

律政司司长:你们或许都知道律政司设有调解小组,专责落实我们推广及发展香港的调解服务的长远政策,推行各项重要计划,例如举行不同的推广活动、会议、培训课程,有机会我可以再详细讲解。调解小组亦为调解督导委员会及其小组委员会提供秘书及研究支援,该委员会就香港提倡和发展调解提供意見,

调解小组同时要肩负起持续发展香港调解服务的工作,促进使用香港调解服务以解决本地及国际纠纷,并在大湾区推广调解更广泛的应用。小组的职能,与律政司推动香港成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方面的工作,可谓相辅相成。

二○一九年一月,直接隶属律政司司长的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成立,加强统筹和实施律政司在避免及解决争议范畴中一直推行的多项措施。办公室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和国际组织磋商和签订合作或伙伴安排,亦在香港举办重要国际盛事和活动,并支持或鼓励该等盛事和活动在本港举行,以及在海外举办能力建设和推广活动,以提升香港在促成交易和解决争议方面的国际形象。调解小组是为办公室提供支援的其中一员。

最近,我们为了“愿景2030 — 聚焦法治”的十年计划,在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下成立了法治组。透过与青年、律师及学者等持份者的专业交流、研究及能力建设,我们希望“愿景2030 — 聚焦法治”十年计划可以加深香港社会对法治概念及其实践的认识,促进国际法治发展,以及维护香港繁荣稳定及持续发展。

姚定国:我对律政司在推广调解及其他争议解决的方法特别感兴趣。我相信二○二○下半年将会有很多推广调解在不同层面应用的活动,可以为我们介绍一下这些活动,以及如何惠及调解员和有关人士,尤其来自海外的参加者?

律政司司长:"法律枢纽"网站(www.legalhub.gov.hk)已载有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服务相关活动的详细资料。让我在此介绍当中几个重点活动。

律政司今年下半年将正式展开“愿景2030 — 聚焦法治”十年计划。这项计划旨在透过研究、持份者互相合作和能力建设探讨法治的各个元素,推广对法治的正确理解和认识,从而在本地以至国际层面促进共融和公平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首届法治论坛将于十一月二日举行,为今年的香港法律周揭开序幕,接着是一系列的会议及研讨会,本地及国际知名讲者将会就法律及争议解决的议题分享其真知灼见。

法律周的其中一个焦点就是在二○二○年十一月六日举行的调解会议。自二○○七年首届调解会议开始,我们一直举办这个双年活动。今年,国际和本地的杰出讲者将获邀就各个调解议题,包括体育调解、联合国调解公约,以及国际投资争端调解,进行讨论。

另一个重要活动是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贸法委)第三工作组间会。自二○一七年,第三工作组一直推动有关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议解决机制的改革工作。更广泛使用投资调解深受第三工作组支持。为推动投资调解作为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议解决改革的一个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将于十一月九日及十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举行间会。这将是联合国贸法委工作组首次在本港举行会议,同时因应疫情,这很可能是第三工作组间会首次以在线和现场的混合形式举行。

来自六十个联合国贸法委成员国、观察员国家和组织的代表,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间争议解决范畴的国际组织代表、专家和学者,将会出席间会。间会首日将会是专家小组的公开会议,探讨投资调解的创新议题,欢迎国际调解员加入分享见解,以及和其他代表交换意见,促进就投资调解的国际规则制定。

谈到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争议解决,我们将继续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及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合办投资法暨国际投资争端调解技巧培训课程,今年已是第三年举行。过去两届课程在二○一八和二○一九年举行,参加者的反应非常正面,令我们深感鼓舞。本地及外地的持份者、政府官员、律师和调解员,均欢迎参加这个由国际级导师主讲的培训课程,从中获益。

新型冠状病毒病的疫情为全球带来严峻挑战,我们预期相关的争议亦会增加。最近政府公布的其中一项措施,与争议解决界别有密切关系,就是在二○二○年六月二十九日展开的新型冠状病毒网上争议解决计划。计划目的是提供快速而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包括调解,以解决全球和本地因疫情引起或相关的争议,尤其是涉及受疫情影响或重创的中小微型企业的争议。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将会在计划下,为公众和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就争议款额不超过五十万元的案件,提供网上争议解决服务,收费低廉。计划详情可参阅www.ebram.org/covid_19_odr.html?language=sc

姚定国:听闻律政司在本港设立法律枢纽,你可否为我们介绍,以及讲解其设立原由?

律政司司长:依据推动香港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这个政策目标,政府致力将在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的部分地方及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的地方分配给法律相关组织便用。连同律政司位于前中区政府合署中座、东座和部分西座的办公室,该处将成为位于香港市中心的法律枢纽。

已确认应邀进驻法律枢纽的法律相关组织,涵盖本地、地区性及国际性的不同著名组织,专注于不同的法律或争议解决服务或职能,反映本港作为理想的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枢纽的地位。

法律枢纽有助吸引具国际视野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人才来港,并提供一个在亚洲的解决争议或扩展业务的主要平台。

姚定国:香港作为领先的国际解决争议中心 ,定希望吸引更多人到来进行调解以及其他方式的替代争议解决。你认为香港有何优势,可以吸引国际调解员来港工作?

律政司司长:香港就调解服务提供健全的法律框架。在规管方面,我们设有《调解条例》使调解通讯得以保密,以促进更广泛地使用调解來解决争议。香港亦是亚洲首个订立《道歉条例》的司法管辖区,目的是提倡和鼓励作出道歉,以期防止争端恶化,和促进和睦排解争端。

同时,司法机构也十分支持调解。他们肯定调解是普遍采用的替代争议解决方式之一,而且合乎经济效益。司法机构就此发出实务指示,鼓励各方在提出诉讼前先尝试调解。司法机构并设立了综合调解办事处,协助诉讼各方了解调解的性质,以及调解能如何帮助他们解决彼此的争议。

在资历评审方面,我们设有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调评会),作为对香港调解员进行资历评审的单一机构。然而,调评会的资历评审并非强制规定,其他司法管辖区的调解员亦欢迎来港进行调解工作。

你也会留意到香港为本地与外地调解员提供大量调解工作的机会,例如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投资协议下设立投资调解机制,以协助解决投资者与内地或香港相关部门或机构之间的投资争端。CEPA投资调解机制设立后,我们着手为亚洲区建立投资调解员团队。如前所述,我们与国际投资争端解决中心及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合作,举办投资法暨国际投资争端调解技巧培训课程。

姚定国:最后,你对年轻的调解员有何赠言?

律政司司长:我希望与他们分享四个以I字为首的英文字:Inclusive(共融)、Informative(资讯)、Innovative(创新)和Interactive(互动),这正是去年十一月举行的首届香港法律周的主题。

Inclusive(共融):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上体现共融,是调解员的特质。他们能够接纳和尊重来自不同背景、传统和文化的各种意见和想法。

Informative(资讯):调解员必须掌握调解技巧,充分认识所需处理的业务或争议的类型。

Innovative(创新):具备多角度分析问题的能力,能够跳出框框制定创新的解决方案,以照顾各方的利益,是调解得以成功的关键。

Interactive(互动):掌握有效的沟通技巧,是推动彼此理解的要素。积极聆听有助了解争议的性质,从而协助争议各方达成协议。透过以公平的态度鼓励各方提出疑虑和发表意见,打破隔阂,有助达致双赢方案。

第二届香港法律周将于十一月举行,届时将会举办各式各样的能力建设活动。你可以从法律枢纽网站获取最新资讯(www.legalhub.gov.hk)。

姚定国:谢谢司长在百忙中拨冗与我们详谈调解和相关议题,我们十分荣幸与感谢。

2020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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