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十一月初的香港法律周,律政司在上星期二举办了《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我们很荣幸邀请了多名熟悉中国《宪法》及《基本法》的知名法律界人士丶专家和学者,分享了他们的真知灼见,令与会者获益良多。
《基本法》在香港成功落实多年,但仍然有些人不完全理解《宪法》和《基本法》,或是误以为《宪法》在香港不适用,甚至乎忘记「一国两制」的前提就是「一国」,也有些人故意对《基本法》作出选择性的解读,最终引起了很多误解,因此律政司希望藉着论坛让大家追本溯源,正确认识《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和行政长官在论坛上分别提到对理解《基本法》的基础时需要「温故知新」和必须「毋忘初心」,我非常认同他们的想法,要融会贯通《基本法》,就必须要理解它的初心,它只有两个目的,而且已经在序言中写得很清楚:「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荣和稳定」。
张勇主任的演讲让大家清晰理解《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以及由《宪法》与《基本法》所共同构成的特区宪制基础。他亦重申了中国是单一制国家,因此权力来自中央,而特区的一切权力也是中央授予,这是正确理解「一国两制」的运作。他之後透过法律位阶图讲解了《宪法》丶《基本法》以及特区法律的制度,并细述由国家层面,以至特区及各地方的立法机关。有了这个背景,我们可以循一个正确方向去追本溯源。
国际法院副院长薛捍勤法官向我们说明「一国两制」对国际法的贡献,由於有「一国两制」这个创新的概念,因此香港得以平稳过渡,顺利回归,中英双方当时以协商的手段和平解决争端,成功处理了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同时也为国际法实践提供了一个典范。
在座谈会上,几位法律界专家就《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分享了当时的讨论过程以及他们的看法。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明确指出了香港的政治体制是行政长官制的概念,并提到《基本法》内有很多条文都是支持行政主导。乔主任亦指出应该如何理解《基本法》的关键所在,容许我再次复述,第一:要始终坚持站在国家立场上来看待基本法;第二,要始终坚持基本法的宪制性地位是宪法赋予的来认识基本法;第三,要始终坚持基本法是一部授权法来把握基本法;第四,要始终坚持基本法的所有规定是有机联系的整体来理解基本法;第五,要始终坚持从「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来实施基本法;第六,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来落实基本法。无论大家对《基本法》的认识有多深,我都鼓励各位重温(https://www.legalhub.gov.hk/events_detail.php?l=sc&a=115&v[]=#)当日所有讲者的精辟见解。
我很高兴论坛令我们有机会回顾《基本法》释法的实践和加深认识特区在「一国原则」下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及国安法在全国的整体情况。与此同时,有「一国」作为基础,「两制」在「一国两制」运作下亦为我们带来莫大的裨益,当中CEPA实现了互惠互利丶优势互补的效用,甚至为法律界开启新机遇,至於司法互助和保全安排更有助提升香港的国际仲裁服务,巩固我们争议解决中心的地位。
我在此再次感谢所有出席论坛的讲者和嘉宾,不论是亲身出席或是透过网上参与,他们的分享让我们清楚理解《基本法》在香港回归後落实执行的正面发展情况丶探索《基本法》的根源及提高了社会大众正确认识「一国两制」的初衷。继往开来,我更希望大家可以为《基本法》固本培元,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2020年11月22日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