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让「一国两制」行稳致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大)正在审议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决定,目的是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方针,确保香港保持繁荣和稳定,并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在任何一个地方,管治权都应该掌握在爱国者手上,由爱国者治理是一项基本准则。邓小平先生在构想「一国两制」时,已指出港人治港的标准必须是以爱国者为主体。因此「爱国者治港」的准则早已包含在「一国两制」的方针内。要更好地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就是当中的关键所在。这样才能够有效维护由《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让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和稳定。

过去数年,有些人透过不同渠道宣扬不用守法的意识,甚至反中乱港的思维。在2019年,社会开始充斥着各种暴力破坏的行径,有人甚至公然鼓吹「港独」,激进分离势力通过各类选举进入特区治理架构。这种情况显示香港现行的选举制度存有漏洞,因此有必要采取措施处理相关问题,才能够令「一国两制」得以沿着正确的方向贯彻落实。

中国是一个单一体制的国家,根据中国的宪制,权力来自中央,香港特区虽享有高度自治,但仍有一些事务属中央事权,包括国家安全和与特区有关的宪制秩序。全国人大作为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有权制定法律及其他法律文书包括作出决定。而中央经过认真研究后,提出以「决定加修法」的方式来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

第一步是关于「决定」,全国人大按《宪法》、《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授权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决定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这提供了一个坚实的法律基础,因为全国人大有权力和责任确保「一国两制」得以全面实践。

第二步是关于「修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授权依法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及附件二,对香港特区实行新的选举制度作出具体及明确的规定,之后由特区在本地法律作出相关修改。

中央对这次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主导权,是依据《宪法》、《基本法》、《香港国安法》和相关法律文书,做法切合了中国的宪制秩序,也适用于香港特区,既符合「一国」亦尊重「两制」。

我会率领律政司的同事致力配合相关政策局完成修改法例的工作,以期尽早落实执行关于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

2021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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