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在香港进行仲裁

今年二月举行的「为何香港是无可替代」网上研讨会非常成功,令大家了解到香港的优势建立于基础设施、人才与商机上。有见及此,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与律政司合办一系列「为何香港」网上研讨会。首场研讨会「为何在香港进行仲裁」在三月三十一日举行,我很荣幸获邀发表主题演讲。这次研讨会吸引了来自55个司法管辖区约600个登记申请参加,大家可前往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的网页重温当日的内容。我亦藉此机会与大家分享一众讲者的真知灼见。

大湾区发展的商机,带出了保护知识产权以及有效地处理相关争议的重要性。正如其中一位讲者指出,知识产权一般来说属地域性,有些国家基于公共政策考虑,知识产权争议不可以通过仲裁解决。该讲者在建议客户选择在香港作为仲裁地时,指出《仲裁条例》订明知识产权争议能藉仲裁解决,是一项吸引客户的优势。争议方通常倾向选择透过仲裁而非诉讼处理涉及知识产权的争议,因为当中涉及的机密科技与知识技能可受到保障,不会对外公开。

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提供庞大商机,是否可以申请保全以及执行保全措施,对仲裁地的选择起着重要作用。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拥有独特优势,已经与内地签署仲裁程序保全安排,在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时,容许由六间指定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程序的当事人向内地法院申请保全。香港是内地以外唯一的司法管辖区容许进行有关保全安排。

投资及商业争端经常采用第三者资助仲裁。讲者提出第三者资助仲裁除了有助财力短绌的公司追讨权利,亦普遍受到其他企业欢迎。《第三者资助仲裁实务守则》订立了出资第三者须遵从的常规和标准,不单鼓励更多人使用,也为受资助者提供了保障。第三者资助仲裁不仅是寻求公义的途径,更可以用来缓解现金流的问题,尤其是在疫情下的困难时期。

网上研讨会的最后一节谈及投资仲裁,讲者指出建造界拥有具丰富经验的人才,对大部分项目均与建造有关的「一带一路」尤为重要。香港作为一个通往内地及内地输出的投资门户,在CEPA框架下签署的《投资协议》,促进和保护了两地之间的投资。值得注意的是,在《投资协议》下,投资调解是为解决投资争端所设立的唯一机制。香港一直致力推广调解解决投资争端,亦提供相关培训,目的是为亚洲区建立专门处理国际投资争议的投资调解员团队。「为何在香港投资:现今的机遇」将于今个月稍后举行,届时会进一步探讨投资的机会。

其中一项在香港推出的新措施是研究如何在公平环境下,与其他容许采用某种形式的胜诉收费架构的热门仲裁地竞争。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咨询,商讨小组委员会就准许律师在香港及其他地方进行仲裁采用与结果有关的收费架构的建议。

最后,我注意到讲者分享经验时提出了同一个主旨——中立性:仲裁庭、监督法院和法律框架的中立性。我引述其中一位讲者的说话,《仲裁条例》提供了「就中立而言的重要把关功能」。《仲裁条例》一直适时更新,尽快作出修订以配合发展。我们刚在三月修订条例,以实施去年十一月香港与内地签署的《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加强香港在仲裁方面的实力。

《十四五规划纲要》继续支持香港提升其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并建设亚太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同时亦有明确政策支持香港建设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和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等。为把握当中的机遇,香港作为中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会继续善用此独特优势,积极推广使用香港法律作为规管合同争议的法律。香港法律在交易促成的重要性获得一致公认,我们将会在五月举行的「为何使用香港法律」网上研讨会,进一步探讨当中的优势。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香港律师会举办了一系列的网上研讨会来宣传香港,实在令人鼓舞。通过合作和协同效应,不同的团体将继续携手推动香港的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

世界经济重心毫无疑问地正移向亚洲,交易增加无可避免会带来更多争端,基于成本和效率以及对该地区文化的了解,最理想的做法是在进行交易的地区内解决争端。令人感到振奋的是亚洲其他地方亦陆续发展仲裁服务,透过公平、公开和廉洁的竞争以及合作,可以让仲裁业界为客户带来利益。我相信香港继续发展成为亚太区国际法律、促成交易及争议解决服务枢纽,会创造更大的协同效应,有利衍生更多的交易。

2021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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