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为先」创光辉前景

采用调解处理纠纷有很多好处,包括为双方维持良好关系,有利创造解决方案,带来双赢局面。时机亦同样重要,在分歧变得不可挽回前尽早进行调解,达成和解的机会越大,也可防止分歧化成争端而最终需要在法庭进行诉讼或以仲裁解决。正是这个原因,律政司自2009年起一直推动「调解为先」承诺活动,至今已有来自世界各地逾700人签署「调解为先」承诺书。活动亦逐渐变成香港的一个品牌,我们曾经在上海、深圳等地举办「调解为先」承诺活动。今年在5月28日举办的「调解为先 立足未来」网上研讨会,专注讨论调解在避免及解决纠纷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三个范畴。

(一)以调解解决家族办公室及私人财富的纠纷

在研讨会的第一个环节,我们探讨了在一个相对较新的服务领域中使用调解,就是私人财富和资产管理。这类家族办公室和财富管理服务在香港大幅增加,通常都是管理家族财产。一旦家族成员、受托人或受益人之间出现纠纷,通过调解以和谐及保密的方式处理较为明智。在调解的过程中,每一位家族成员可以坦诚说出最根本的问题和关注,令不同年代的成员都能尊重彼此的想法和需要,就未来路向达成共识。和平地解决家族纠纷,将为家族业务的长远发展奠下基础。

(二)医疗纠纷:调解—可行之选

调解技巧特别适用于临床医疗服务,避免产生纠纷,医护人员与病人及其家属,在医疗期间都会有不同感受和出现情绪变化,容易在沟通上产生磨擦或误解,医护人员可以利用调解技巧增进双方的理解和沟通。而医护与病人之间的纠纷,也可透过第三方调解,从而避免诉讼。再者。在2017年生效的《道歉条例》,为医护人员提供了空间,向患者表达同情或歉意,而无需担心构成承认法律责任,有助在纠纷初期防止事态恶化。

(三)雇员补偿索偿争议中调解的应用

调解还可以在雇员补偿索偿事宜中发挥关键作用。在涉及工伤的纠纷中,调解可以更细心及人性化地处理问题,保持良好的劳资关系,同时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法律援助署亦支持在法援案件中使用调解。有鉴于调解可以协助各方达成共同接受的方案,我们将努力在这个范畴继续推广「调解为先」。

最后,我借着这个机会,恭喜34位获颁星徽奖项的承诺人,感谢他们积极参与这项意义深远的活动。2019年的「调解为先」承诺书活动,将调解的「潜能尽展」,我们期望今年的活动可以为调解的迅速发展订下基调,作好「立足未来」的准备。律政司会继续推出措施,发挥调解带来的效益和优势。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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