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考试为香港法律业界创造机遇

我很高兴得悉司法部主办的首次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大湾区考试)今日在香港顺利举行,在此我必须感谢司法部推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和相关培训的政策,一直以来大力落实大湾区考试。

原定今年初举行的考试,因为疫情延期。司法部随后决定在深圳及珠海以外增设香港考场,与律政司签署备忘录,由律政司协调香港考试及评核局负责考务工作,为香港考生带来莫大便利。

我非常感谢司法部的大力支持,设立了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积极回应了香港法律界的意见和期望,为业界在内地发展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报考者不仅在考试前可参加由司法部组织的有关法律知识培训,通过考试的香港法律界人士,更可参加由律政司与最高人民法院等内地单位合作安排的内地法律实务培训课程,增强他们对内地法院处理不同范畴的民商事宜的实务知识。

大湾区考试是CEPA下的开放措施,累计执业五年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包括律师和大律师),在通过考试取得相关执业证书后,可以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办理适用内地法律的部分民商事法律事务(含诉讼业务和非诉讼业务),并与内地律师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可以受聘于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或是港澳与内地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并可以成为大湾区内地九市的内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大湾区考试除了为香港法律界在大湾区带来更多机遇及实践经验外,亦可为大湾区客户(包括港资企业)提供香港及内地的法律服务及保障,有利提升大湾区法律服务和法治环境的建设,促进大湾区法律服务的互通融合,同时让大湾区吸引更多投资。大湾区考试并为日后提供合作渠道奠定基础,深化两地法律界的交流,达致互利共赢的目标。

若大湾区考试的效果理想,我希望可以进一步扩大适用范围。

我衷心感谢司法部为香港法律业界创造机遇,并期待在不久将来,香港法律执业者可以在内地有更大的发展,同时也为国家的法治建设作出贡献。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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