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之旅:追寻香港法律制度的足迹

香港法律枢纽已经于去年11月正式启用,是由律政中心(前中区政府合署)、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以及交易广场二期部分地方所组成,将本地、区域及国际的法律相关组织汇聚在核心商业区,提供优质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香港法律枢纽内部分地方更被列为古迹,具有相当的历史价值。我很高兴今日有一些学生前来参观,亲身感受香港法律发展的足迹,从而加深对法律和法治的了解。

学生们先到访律政中心中座一楼的多用途厅,它在很久以前是立法会的会议厅,之后被政府用作举办重要活动的场地,例如公布施政报告和财政预算案。学生们随后前往前行政会议的会议室,内里仍然保存着古色古香的桌椅,他们了解到香港特区的政治体制是以行政长官为首的行政主导制度,行政、立法及司法机关根据《基本法》在行政主导下各司其职、相辅相成。

接着他们参观了位于前中区政府合署西座的法律枢纽,那里设有不少法律相关组织的办事处,它们专注不同的法律或争议解决服务,正好体现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主要中心的地位,全面配合国家「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目标。

参观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可以说是这一次的压轴节目,大楼早在1989年已被列为法定古迹,它曾经被首任总督用作临时官邸,及后是俄罗斯领事馆,直至1915年被法国外方传道会收购及重建。二次大战后,香港政府购回这座大楼用作政府部门的办事处、维多利亚地方法院及最高法院。由回归后到2015年,大楼是香港终审法院的所在地。当终审法院搬迁后,它被划入为法律枢纽计划的一部分,现时用作国际法律组织的办事处。

学生们除了对大楼的花岗石柱、游廊栏杆、圆顶阁和小教堂感到兴趣外,他们亦对「一国两制」下香港得以保持繁荣稳定的基石——独立的司法机构留下深刻印象。他们明白到司法独立是建基于《基本法》订明的稳固体制之上,包括法官享有任期和不受法律追究的保障、不设旋转门制度,更重要的是《基本法》第八十五条明文保障法院不受任何干涉。所有法官必须以无惧无偏之精神,维护法治,主持正义。我们的司法独立备受尊重以及国际法律界的肯定,除了反映在香港的案例不时在海外的法学研究和讨论中获引用,同时亦体现于来自其他普通法司法管辖区的杰出法官愿意加入香港的终审法院。

这一次「法治之旅」的参观活动是「愿景2030—聚焦法治」十年计划下的一个项目,旨在提升青少年特别是学生对于正确法治概念的理解。除此以外,我们亦预备了一系列内容丰富的活动,让学生明法守礼,我会在新学年开始时再向大家介绍,希望这些饶富意义的活动有助达致一个公平和以规则为本的法治社会。

2021年8月30日

模拟法庭
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
前法国外方传道会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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