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方案》有利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的发展

中央昨天公布了《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前海方案),前海将会建设成为粤港合作的新平台,目标是在2025年建立健全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初步形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前海合作区的总面积是现时的八倍,由14.92平方公里扩大至120.56平方公里。

《前海方案》明确表示提升法律事务对外开放水平,在区内建设国际法律服务中心和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心。前海扩区后,注册的港资企业必定比现时约11500间为多,换言之,亦会为香港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创造更多机遇。我代表香港业界衷心感谢中央的支持和关顾,律政司与业界必定会携手把握机会,积极发挥所长,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在法律和争议解决业务方面,《前海方案》提出的措施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一)探索完善「港资港法港仲裁」

去年10月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及早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已展示「港资港法港仲裁」的可行性。现时前海合作区面积扩大,适用「港资港法港仲裁」的企业必然会更多,律政司会继续与内地相关单位探讨完善机制,致力在前海把「港资港法港仲裁」落实做好。

(二)建立民商事司法协助和交流新机制

早前落实的相互认可和协助公司清盘及债务重组的司法协助措施,正好说明跨境破产合作的可行性。律政司会与深圳共同研究完善这方面的执行机制,及探索不同法系、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以进一步促成各方的协助和交流。

(三)深化改革「合伙联营」机制

广东省司法厅2019年取消了在广东省设立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港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三十的限制,鼓励和便利更多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在内地设立合伙联营,提供一站式跨法域法律服务,再配合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将会为前海合作区提供更多熟悉两地法律的执业律师,共同抓紧商机。这可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让两地法律界探索如何深化改革机制,为商界提供高水平的法律服务。

(四)支持鼓励设立代表机构

在深港两地政府的支持下,一邦国际网上仲调中心、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德辅大律师事务所将作为首批香港机构进驻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体现了双方业界的协作,致力共同在前海合作区建设国际投资仲裁和调解机制。

(五)共同开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业务

香港拥有经验丰富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业人才,而且是中国唯一的普通法司法管辖区。深圳现时正积极建设诉讼、调解、仲裁的一站式争端解决平台,再加上前海和大湾区的政策所创造的庞大市场,香港的法律及争议解决业界必须把握《前海方案》提出的措施,以互惠互补、共建共享的原则配合前海发展,共同开展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业务。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已经落实,为前海合作区以至整个大湾区提供更多熟悉两地法律的执业律师,因而令到以上的政策得以更有效地施行,我们期望这会促成更多企业在大湾区投资发展。

由律政司和中联办法律部主办,香港律师会协办的「香港法律专业在粤港澳大湾区执业及其他机遇」宣介座谈会将于本周四(9月9日)举行,我们很荣幸邀请到中央官员为香港业界讲解惠港政策和大湾区的机遇。香港各界应继续以「一国两制」为前提、互惠共赢为原则,把国家所需与香港所长有机结合,将香港的优势加以巩固和提升,才能够促进香港、大湾区以至国家的长远发展,更重要的是增强香港对国家的向心力。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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