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香港、为年轻一代建设美好将来

2021年立法会换届选举将于星期日举行,这一次选举是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后的第一场立法会选举,将选出新一届立法会的90个议席,包括选举委员会界别选举的40个议席、功能界别选举的30个议席以及地方选区选举的20个议席。

这一次选举是回归后首次所有功能界别均有竞争的选举,候选人的年龄、职业和背景都比以往任何一届选举多元化,印证了港澳办主任、政协副主席夏宝龙所指,新的立法会组成充分体现了广泛代表性、政治包容性、均衡参与性和公平竞争性。

我呼吁所有已登记选民在星期日上午8时30分至晚上10时30分,前往获编配的投票站投票,共同参与这一场对香港极具意义的重要选举,选出新一届立法会议员,同为香港、为年轻一代建设美好的将来。

自从全国人大决定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本地及海外社会不时对香港的选举发表意见。我必须强调,欧洲人权法院曾经一再指出,每个欧盟国家对参选资格订立规则时,都享有酌情判断权,采用不同方法。法院的其中一份判辞说明「欧洲各地的历史发展,文化多样性和政治思想等方面亦各有差异。每个缔约国均有权按本国的情况塑造自身的民主愿景」。联合国大会也多次在其决议内提到世界上「不存在一种单一的民主模式,而且民主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

事实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已经充分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并以落实「爱国者治港」和确保社会整体利益、有效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宪制秩序为目的,为我们构建一套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由此可见,中央行使主权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既具有坚稳的法理基础,亦有案例支持。

根据《基本法》附件一,所有候选人都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委员会确认参选资格。换言之,他们均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因此,我有信心获选的人都会真诚地服务香港,为市民谋福祉,这才是选举的真正意义,更是民主的真缔。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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