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年的法律之旅

香港在「一国两制」之下拥有独特的地位,加上国家的全力支持及信任,让香港在回归后各方面的发展都稳步上扬。今年适逢回归祖国25周年,律政司特别安排了一场法律之旅,大家明晚可以安坐家中,一同回顾我们在法律、促成交易和争议解决服务方面达成的丰硕成果。我也同时借着今日的网志跟大家分享香港在推广国际法和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的成绩。

香港特区在国家的支持下,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工作。中国兼备了世界上两大主流法系,香港特区作为国家唯一的普通法地区,配合成文法体系,可为国家在参与国际法的发展时提供更完整的意见,助力国家争取话语权,作为国家队的一分子,为国家积极参与订立国际规则时出谋献策。

在回归后,香港特区以「中国香港」的名义积极参与亚太经济合作组织(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委员会下的「加强经济法律基建主席之友工作组」。律政司普惠避免及解决争议办公室主任更于2019年9月接任亚太经合组织经济委员会主席,推进改革以提升亚太经合组织分析长期宏观经济的趋势以及研究微观经济问题的能力。

为香港法律人才提供持续培训机会,一直都是律政司的政策措施,安排律师借调予国际组织工作学习国际法律知识,是其中一个重点项目。在国家的支持下,律政司取得不俗的成果,已经跟三大国际组织—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达成借调安排。其中前两个组织更让私人执业的律师参与借调计划。借调计划可培育具有国家观念、香港情怀、世界眼光、通晓国际规则的涉外法治人才,让他们藉参与国际公约的工作,体验国际法的全球发展。

此外,亚非法协香港区域仲裁中心已经正式成立,而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和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与律政司的合作项目办公室亦已在香港法律枢纽设立办事处,再加上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亦准备在不久的将来落户香港,这三个组织在国际私法方面一直担当着领导的角色,它们在香港成立办事处会促进交流,并提供更多机会予法律执业者发展国际私法的专业知识,有助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国际法律枢纽的地位。

《基本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中央政府负责管理与香港特区有关的外交事务。外交权属中央事权,在这前提下,由中央政府授权香港特区依照香港《基本法》自行处理有关的对外事务。特区必须获中央政府批准,方可与世界各国各地区签订国际协议。 自回归后,香港特区按照中央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与内地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签订了600多项双边协定及安排,涵盖自由贸易、课税、促进和保护投资、民用航空、司法互助等,巩固了香港的国际地位,有助业界成功拓展业务。

在过去的四年多,我很荣幸担任律政司司长一职,亦很高兴与律政司团队合作,以无畏无惧、不偏不倚之心服务社会。这四年间,我亲身感受到国家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使香港成功与内地签署多项突破性的安排,以及与各地的法律部门和国际组织达成协定;尤其当我在伦敦遇袭后,中央对我的关怀以及无微不至的悉心照料,让我深深体会到有国家作为强大后盾,一定能战胜任何困境,迎来更美好的明天。还有数天,新一任的司长和副司长将会正式履新,我在此祝愿他们工作顺利,与法律界携手维护法治,继续发挥「一国两制」的优势,为国家、为香港作出贡献。

2022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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