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纲领(1) - 刑事检控
纲领(2) - 民事法律
(一) | 继续推广更广泛使用调解解决争议,及教育及宣传《道歉条例》。 |
(二) | 落实在西九龙调解中心的调解先导计划,利用调解处理适合的小额钱债审裁处案件,以及其他合适的争议。 |
(三) | 在五月举办每两年一次的调解周活动,包括一个以“调解为先 共创新天”为题的调解会议及其他的主题活动,进一步提倡在不同界别更广泛使用调解来解决争议。 |
(四) | 深入探讨评估式调解(evaluative mediation)的操作和所需的基础,目的是为使用调解服务人士提供更多选择,使调解服务能发挥最大效用。 |
(五) | 通过争议解决政策统筹办公室统筹律政司内有关调解及仲裁服务的推广工作,积极参与及支持和一带一路策略有关推广香港的国际法律和争议解决服务活动。 |
(六) | 协助设立《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投资协议中的投资争端调解机制。 |
纲领(3) - 法律政策
纲领(4) - 法律草拟
纲领(5) - 国际法律
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