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5 月16 日(星期三)
2018 调解周
“一带一路倡议及跨境商业争议解决发展趋势”研讨会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资深大律师欢迎辞



梁副主任[梁爱诗女士,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及香港和解中心名誉顾问]、王副局长[王协先生,上海司法局副局长]、张副院长[张彬先生,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副会长[吴谋先生,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杭州市委员会、杭州市国际商会副会长]、岭主席[岭君毅先生, 国际商会(香港区会)仲裁及替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席]、罗主席[罗伟雄博士,香港和解中心会长及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联会主席],各位嘉宾:

  1. 我谨代表律政司欢迎各位,出席由律政司主办, 香港和解中心及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合办的“一带一路倡议及跨境商业争议解决发展趋势”研讨会。
  2. “一带一路”的倡议为“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系带来不少新机遇,促进内地和海外企业开拓新兴市场,发展更多跨境贸易和投资等商业活动。而沿线经济体的投资及贸易活动增多,商事争议必然与日俱增。在解决这类型的商事争议时,除了利用法庭诉讼解决外,企业可考虑以调解及仲裁这两项争议解决服务,或可更省时及有效地解决争议。
  3. 中央政府也在国家“十三五”规划《港澳专章》中,表明支持香港发展成为亚太区的国际争议解决中心,特区政府近年致力进一步巩固香港作为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地位。
  4. 香港拥有历史悠久及为国际商贸社会熟悉的普通法制度,有一套确定、可预测及国际认可的完整的香港法律。香港有一个内地与世界各地都信任的法律制度和司法体系,和东西交接的文化。而最重要的是,香港有经验丰富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专业团队。当内地和海外企业遇到商业争议时,香港可提供高效便捷的多元解决争议服务的地方,可说是一个好选择。
  5. 我们理解到“一带一路”沿线的经济体系各有不同的法制,企业在处理商业活动中的跨境争议时,必然会面对不熟悉的法律制度、复杂的多方法律关系、各种不同性质的交易、以及言语上的差异等问题。若然能善用调解服务来处理跨境商业争议,便可确保双赢局面,促进“一带一路”三共五通的“民心相通”的效果。
  6. 随着国家之间的商贸投资活动日益增加,国际争议也自然会更多。我认为以下三个跨境商业争议解决的发展趋势值得留意。
  7. 第一,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框架下,特区政府于2017 年6 月28 日与国家商务部签署了《投资协议》,以促进和保护内地与香港特区投资者在对方的投资,保护双方投资者权益,而当中提供了以“投资争端调解机制”的方式处理相关的投资争端。内地和香港经双方共同认可后,会分别指定其调解机构及调解员,处理涉及另一方投资者的投资争端。这项机制在将来可以有效地推动以调解解决各类跨境争端。香港已经就调解机制的方案,参考国际上有关的投资调解的规则及实践经验制定适合处理投资争议的调解规则。另外,为了保持投资调解服务的水平,律政司要求CEPA 投资调解员对国际投资法及调解技巧均有一定的认识。另外,就管理投资调解的机构,特区政府也就相关要求作出规定,希望能吸引更多有经验的机构来管理CEPA 下的投资调解。
  8. 第二,发展创新科技是新时代经济发展的驱动力。今年特区政府的《财政预算案》会投放500 亿元,从基础建设、鼓励科研合作、培育企业人材等多方面配合推动发展。最近,国家主席习近平亲自作出批示,肯定香港科技界为香港和国家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批示亦提及要促进香港和内地加强科技合作,支持香港成为国际创新科技中心。国家科学技术部和财政部亦已发布有关开放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予香港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的规定,当中包括将获批的项目经费跨境拨付到香港的安排,以进一步发挥香港科技界在国家科技建设的作用。
  9. 而创新科技对争议解决服务的发展有莫大帮助。我相信构建安全、可靠及有公信力的网络平台为“一带一路”经济体内的企业提供便捷及具成本效益的网上争议解决方法会成为这方面的新趋势。香港的公信力、法治及司法独立都是会令特区在这方面的发展提供很好的基础。香港有一群有心的法律及科技专业人士在特区政府的政策支持下正在努力建一个网络争议解决的平台eBRAM.hk,提供谈判、调解和仲裁的服务。
  10. 第三,公平及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在推行“一带一路”倡议的过程中越来越重要。就此,有需要制定一套专门为“一带一路”倡议而设的争议解决规则,处理“一带一路”项目衍生的贸易及投资争议。这套规则要(1) 体现跨国性并尊重各地法律文化的原则,(2) 克服内地与“一带一路”沿线经济体之间地理距离及语言隔膜,为相关的经济体内的企业提供合适的争议解决方案,能便捷、便宜及有效的解决争议。律政司正密锣紧鼓和很多有意成立相类似的机构的人士联系,把我们的经验、想法及目标集中起来,产生协同效应,在香港建立一个独一无二、公平公正、有国际认受性的“一带一路争议解决中心”,为各国的国有企业及中小企业提供争议解决服务。
  11. 展望将来,香港会继续运用“一国”和“两制”的双重优势,以“促成交易,解决争议”为本的法律服务平台争取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的项目。
  12. 最后,我感谢香港和解中心及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合办是次的研讨会,同时感谢各位讲者拨冗出席跟我们分享及交流。在此,我谨祝研讨会顺利举行。
多谢各位。